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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章 保安經理之死(8)

  他因為入室偷竊殺人,被判決死緩,送到省第一監獄服刑,死者是一名年輕的女性,名叫程曉月,案情基本情況是這樣的:胡可於1995年6月1日深夜潛入家園小區402房間盜竊,在行竊過程中,因為程曉月從外麵回家,發現了胡可,胡可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威脅胡可。


  但是程曉月沒有被他嚇倒,而是大聲叫救命,邊喊邊往外逃跑,胡可情急之下,掏出匕首,從背後一刀捅進程曉月的後腰,她感到一陣劇痛,並看到從自己身上飛濺而出的鮮血,立即癱倒在地上,再也沒有爬起來……


  程曉月的呼救驚動了鄰居,鄰居打電話給小區保安,請求他們上來看看,說402房可能出人命了。保安隊長接到電話之後,叫上五個保安一起向程曉月的3棟3單元奔跑而來,結果在3單元的大門口將胡可截住。


  胡可穿的是雪白的襯衫,襯衫上有鮮紅的血跡,保安隊長覺得事情不妙,叫大家一擁而上,把胡可按倒在地上,然後用繩子捆綁起來,押到保安室,等待處理。


  保安隊長叫人把胡可看住,他去402房檢查看看,他帶著一個保安去402房,因為房門沒有關上,他們很快就進入室內,結果看見程曉月倒在客廳的血泊之中。


  一刻鍾之後,江北區的刑警隊長成歸來帶著刑警趕到,這時程曉月已經沒有脈搏和心跳,法醫也宣布程曉月死亡,於是開始仔細勘查現場,現場除了兩個保安和死者的鞋印之外,隻有一個陌生的鞋印,後來經過比對,就是胡可的。


  不僅如此,凶器上有胡可的指紋,還在胡可的襯衫前襟上提取到了程曉月的血液,這起看似簡單的案子,卻因為胡可不承認殺人而拖延了很久。


  胡可說自己是被人陷害,他的說法是這樣的:一個名叫解強的人叫他去偷程曉月放在臥室抽屜裏的一個祖母綠玉鐲,解強將出10萬元購買。並且說程曉月是獨居,叫他不要害怕。


  胡可曾經跟人學過開銷技術,一般的門鎖,不用五分鍾他就能打開,所以解強才會看上他,當時他沒有工作,老婆剛剛生完孩子,一家人全靠父母的接濟,經濟十分拮據,在巨額的金錢麵前他心動了,於是答應解強去盜竊玉鐲。


  他帶著開銷工具,來到程曉月的門前,隻用了8分鍾就將程曉月的兩道門打開了,他觀察了一會兒,認為房間裏麵沒有人,才悄然進入室內,按照解強的說法,直接來到臥室。


  臥室裏隻有一個壁櫥、一張床、兩個床頭櫃、一個保險櫃、一個電視櫃和一台電視機,胡可直接來到左邊的床頭櫃,床頭櫃的抽屜上鎖,他掏出工具嚐試著去開銷,他用了5分鍾把抽屜鎖打開,用手電筒去尋找那個玉鐲,但是沒有玉鐲,他把整個抽屜都倒扣過來,把東西全部倒在地上,仔細地尋找了一遍,結果仍然沒有。


  胡可認為解強可能記錯了,於是他把東西裝進抽屜,把抽屜推進床頭櫃裏,然後去開右邊床頭櫃的抽屜,抽屜依然上鎖了,這次他用更短的時間打開抽屜鎖,正準備找東西時,然後聽到有人開大門,他想肯定是程曉月回來了。他趕緊把衣櫃門拉開,躲進衣櫃裏,又悄悄把櫃門關上。


  他仔細地諦聽,原來有一個男人在客廳裏和程曉月拌嘴,他倆的吵架聲越來越大,甚至打了起來,最後聽到程曉月大聲喊救命,然後就沒有聲音了,男人應該是走了。胡可聽見程曉月有微弱的喊救命的聲音,他很想去客廳看看,但又怕被程曉月認出來,隻好繼續躲在衣櫃裏等待著……


  最終,胡可認為程曉月可能出事了,於是他決定走出臥室去看看,當他走到客廳時,看到程曉月倒在血泊之中,一把匕首插在她的後腰上,他蹲下去推程曉月,可是她已經不省人事了。


  胡可唯一的想法是趕緊逃跑,否則他會犯上殺人罪,那可是要砍頭的,於是他站起來向外麵跑去,沒有想到還沒跑出3單元的大門就被保安圍堵了。


  這起案子由成歸來主辦,他暫時相信胡可的說法,去找那個名叫解強的人,但是,成歸來帶人去找所謂的解強,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了無蹤影,大家都認為是胡可為了保命而胡編亂造的。


  胡可則一口咬定是解強陷害他,他隻是受利益誘惑去偷玉鐲。但是通過搜查,程曉月家根本沒有玉鐲,程曉月是一個坐台小姐,即使有那麽珍貴的玉鐲,也不會帶在身邊,應該放在老家才對。


  最後,成歸來不知動用了什麽手段,讓胡可乖乖地承認殺人事實。成歸來把案子交給檢察院,檢察院認為胡可殺人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鑿,於1995年10月10日向江北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官當天判決胡可死緩。


  這起案子說起來是一件鐵案,但是入獄之後的胡可一直寫材料上訴,結果都被駁回,最後他也死了心,認真地服刑,隻盼好好改造,得到領導的好評,給他減刑。


  兩年之後,他從死緩被改為無期徒刑,當然,其中也有胡可父母四處找關係的原因,當時的司法機關不像現在一切都要走程序,而是某個領導打個電話就能減刑的。


  胡可在獄中服刑的第四年,也就是1998年6月1日,因為胡可的父親胡大柯得了癌症,希望在臨死之前見胡可最後一麵,領導特批胡可回家探親一星期。


  那是雨季,經常暴發山洪,6月7日,他正準備回監獄的早晨,因為連續下了幾天的暴雨,河水開始猛漲,胡可家住在清水河畔,因為河水即將衝垮河堤,政府組織市民抗洪,為了給自己一個立功的機會,胡可毫不猶豫地加入了抗洪大軍。


  他年輕力壯,負責扛沙袋把河堤築高,雖然他穿著雨衣和雨鞋,但是因為雨勢太大,他的衣服已經淋透了,眼睛被雨水幾點澆得睜不開,將近中午時分,他扛著沙袋走在河堤上時,突然一個大浪猛烈撲過來,他摔了一跤,身體失去平衡,他瞬間被卷入洪水之中,幾秒之後就看不見人了。


  抗洪組長錢科感到萬分危急,於是趕緊帶著大家沿河一路追尋胡可,但是追了兩公裏,都不見胡可的蹤影,大家認為胡可必死無疑,胡可所在的良田鎮政府為了安撫胡可的家屬,給予他們5萬元的撫恤金。


  胡可的父母要良田鎮領導幫忙找到胡可的屍體,領導憑著人道主義精神,等洪水退去之後,派人沿河尋找,但是一直找了五天都沒有找到,直到第七天,也就是1998年6月14,胡可的屍體被一個漁民找到。


  屍體擱淺在清水河與大海的交匯點,那裏剛好有許多犬牙交錯的岩石,屍體就嵌在這些岩石上,漁民看到屍體之後報警了,警察趕到現場處理,是成歸來帶人來的。這時胡可的父母也趕到,他們一看到屍體就一頭撲上去撕心裂肺地痛哭起來,並緊緊抱著屍體不放。


  因為屍體長時間浸泡在汙水中,加上天氣炎熱,屍體比胡可活著的時候脹大了將近一倍,甚至呈現巨人觀,如果不是胡可的父母來認屍,誰都無法認出那個屍體就是胡可。


  成歸來建議胡可的父母把屍體拉去屍檢,但是胡可的父母死活不肯,說是對兒子極大的傷害和侮辱,如果他們敢對兒子身上動刀,他們立即跳海自殺。良田鎮政府的善後人員也為胡可的父母說話,勸成歸來不要屍檢。


  最後成歸來隻好退而求其次:把胡可的頭發拔了幾根下來做DNA檢測。屍體直接被胡可的父母拉去殯儀館火化,並把骨灰安葬在公墓裏。


  江北區的法醫裴南把胡可的頭發拿到去做DNA,把得出的結果和胡可犯案時留在物證中心的DNA進行比對,結果兩者完全一致,可以證明海灘上擱淺的屍體就是胡可。


  因為胡可被捕之後,就對他進行抽血,進行DNA檢測,這是必須做的,就像犯人必須把指紋留在檔案裏一樣,所以,比對胡可的DNA時很輕鬆,有了DNA的比對結果,成歸來他們都放心了。


  江一明在江北區刑警隊的檔案裏看完了胡可的卷宗之後,認為案件證據確實充分,沒有什麽破綻,因為現場有胡可的鞋印,凶器上有胡可的指紋,他的衣服也沾染了程曉月的鮮血,又被當場抓獲。


  關鍵是沒有找到那個名叫解強的人,胡可說是解強給他10000元定金,是在白雲公園東北角的長椅上把錢交給他的,可是刑警隊投入大量的警力尋找所謂的解強,找了半個月卻毫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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