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認清現實
第二日,晨起。
福凝去廚房端了早餐,若是不能按時送到瘋女人房間,女侍衛會告狀,秦星指不定弄出什麽花樣折磨她。
她總覺得,秦星一直在等著她出錯,好光明正大嘲諷她折磨她。
福凝繞了條小路,趁無人的時候,從香樟樹下挖出一個小瓶子,再把裏麵的白色粉末倒進飯菜裏。
她之前以為自己是挨24小時監視的,直到她躲起來,她們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把自己找到,這才意識到,並沒有人在暗中監視她,有點……自作多情了。
也是那個時候,她看到一對相愛不能相守的苦命鴛鴦把毒藥埋在香樟樹下,也許是為了生活徹底無望的時候,用來殉情吧。
福凝借用了一半的毒藥,又把還剩一半毒藥的瓶子埋了回去,才匆匆趕赴瘋女人的房間。
奇怪的是,門口沒有守衛,瘋女人也不在房間。
福凝轉念一想,把飯菜放在房間就離開了。
這個離開不單指離開瘋女人的院落那麽簡單,而是離開這座風塵樓。
此刻,她站在一個狗洞前,準確來說是個排水口,隻是改道後被荒廢了,雜草叢生。
能發現這裏,也是機緣巧合,那日,她眼睜睜看著一隻黑貓自殺式衝向牆麵,快到模糊,嚇她一大跳,急急跑去看,卻並沒有見到所構想的血肉模糊的屍體,這才發現狗洞的存在。
不是第一次爬狗洞,卻是截然不同的心境,這一次,是求生。
她蹲在狗洞前,把雜草撥開,正要匍匐前進,忽然,“無名!無名!”
有人在喊她!而且聲音越來越近!
顧不得思考,噌的跳站起來,胡亂把雜草撥回原位,急急拍掉裙擺的泥土,剛做完這一切,一個侍女就跑了過來。
“無名,你怎麽在這兒!快去,瘋女人在前堂發瘋,你快去把她拉回來,別讓她驚擾了客人!”
說著,抓起福凝的手腕就跑。
瘋女人發瘋和她有什麽關係?
看著漸行漸遠的狗洞,福凝掙紮一下,“我去了也於事無補。”
“你不是她侍女嗎,大家都不敢靠近,就怕挨打!”
福凝:……
合著,是怕挨打才來找她,她就是個人肉沙包。
福凝是第一次到前堂,這裏是娛樂縱情的中心,男男女女擠到一塊,濃鬱酒氣中混雜胭脂水粉的味道,熏人得很,她下意識皺起鼻子。
真臭。
小侍女拉著她跑上二樓,穿過人群,耳邊忽然響起起哄的喝彩聲,福凝轉頭一看——
在一樓的舞台上,一個戴著麵紗的女子在跳著魅人的舞蹈,異域風情的躶露著裝,雪白蠻腰散發光澤,身姿妙曼,眼波勾人流轉,一舉一動皆是風情萬種。
正是瘋女人。
也不知她用了什麽法子,黑白發竟都變得烏黑柔順。
那一刻,福凝相信了她曾經也是豔冠八方的花魁,像妖精一樣美麗。
“氛圍挺好的,沒有在發瘋呀。”福凝實誠。
小侍女白她,“等她發瘋就來不及了!”
“小玉,讓你找媽媽過來,你怎麽把她帶來了?耳朵聾了嗎?”
是秦星,她站在走廊中間,被其它青樓女子簇擁著,豔光四射,鄙夷的目光從福凝身上一閃而過。
名叫小玉的侍女連忙解釋,“秦星姑娘,媽媽出去了,我找不到人,想著無名是伺候瘋女人的侍女,應該會有法子,所以把她帶了過來!請姑娘見諒!”
秦星從鼻子裏哼了一聲,“正好,我有個事要問你。”
她是對福凝說的。
福凝疑惑,有什麽事要專門問她?
秦星目光掃在身上,繼續說,“雖然時日不長,但也夠深刻了,我且問你,學會了嗎?”
她這麽一問,身旁的人就都看向福凝,好奇的等待福凝的回答。
福凝……
……真想掰開秦花魁的美麗大腦,看看裏麵是什麽腦回路,說話總是這般沒頭沒腦,倒是說明白什麽要學會呀?
秦星把她的反應盡收眼底,“看來是沒學會,那我好心教教你。”
說完,朝身邊的女侍衛使了個眼神,女侍衛點點頭,閃身就不見了蹤影。
有青樓女子按耐不住好奇,“秦星,你要教她什麽?”
“教現在的她,一個最重要的道理。”
最重要的道理?
福凝睫羽上抬,就看到秦星紅唇半勾,低頭看向樓下。
瘋女人一曲畢,不知情的尋歡客們給予痛痛快快的掌聲。
“好!跳得可真好!你是新來的嗎,之前沒見過你?”
瘋女人嬌羞笑道,“我是花魁。”
牛頭不對馬嘴的回答。
“好大的口氣!”聞言,尋歡客看向秦星大笑道,“秦星,你是遇到對手了,花魁之位不保啊!”
秦星隻是掩嘴笑了笑,沒有回答。
其他人又起哄,“新花魁,摘下你的麵紗,讓我們看看,你是不是真比秦花魁還要漂亮!”
瘋女人眼神慌亂一瞬,不自覺捂著左臉。
“我給你們彈琴吧,我彈琴可好聽了。”
她走向了放在舞台側方的琴。
尋歡客們沒有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不依不饒,“你不是花魁嗎,怎麽還不敢給人看了?”
瘋女人站在琴旁,有些慌了,不斷強調,“我是花魁,我真的是花魁!”
伴隨著這一聲強調,是麵紗突然被擊落在地……
福凝反方向看去,女侍衛正收回她的手,任務完成了,又消失在人群裏。
全場,很安靜,一霎那的安靜。
福凝忽然不忍,歎了一口氣,果不其然,爆發的是更大的嘲笑聲,幾乎把房頂掀翻。
就在此時,秦星在她耳邊說道,“學會了嗎?”
福凝有些不耐煩,“學會什麽?”
秦星勾唇,“學會認清現實。”
福凝,大震。
……
玉春樓。
店小二端著酒壺上樓,大清晨的,來吃飯的人並不多,倒是有一位客人特別打眼,他一身暗紅衣,翩立於欄杆側,戴著精致的鏤空麵具,以至於看不清臉,但那從精致流暢的下頜線,還有深邃的眉眼,都能認定是一枚大帥哥無疑。
對於生意人而言,主要看他的穿著配飾,這絕對是個不差錢的主兒,可得好好招待,不能得罪。
店小二放下酒壺,倒滿酒杯,察顏觀色,眼見大帥哥好像一直盯著城門,立馬湊上去說道。
“客官,您不是本地人吧?您是有所不知,這條路,在我們這兒,比香火最旺的觀音廟還要出名!”
玫月微微偏頭看他。
客人感興趣了!
店小二更來勁了,“那是因為福凝公主,曾在這條路上,一步一跪,八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