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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福伯

  “你們叫我福伯就行,我是清泉村人,清泉村聽過沒?就在山那邊,離這不是遠,”福伯看起來將近有六十來歲了,他一邊扒開身前的雜草,在前方帶路,一邊和明君兩人交談,像是很久沒與人說話一樣,福伯表現得十分熱情。


  “清泉村麽,我聽說過,你們村的藥材很有名,”禾惠之前買藥的時候,聽藥店的夥計提起過一次。


  “哈哈,不是我自誇,這方圓百裏,我們清泉村的藥材那是最好的,”福伯見禾惠聽說過他們村,愈加高興起來。


  福伯明顯對這片山特別熟悉,沒過一會兒,他就帶著明君兩人來到了山路上。


  “再往前走一段路就到我們今晚住的地方了,那是我們村搭的一個駐點,比你們住在野外可要舒服多了。”


  駐點藏在林後,背山而建,隻有一條隱隱的小道,與外麵的山路相連,若非福伯指了出來,明君兩人恐怕很難發現這處駐點。


  駐點隻有一間小屋,但麻雀雖小,五髒俱全,小屋裏麵有著三間房,一間用來堆放雜物,裏麵放著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說,用來劈柴的斧頭和彎刀,鐵鍋,鐵架什麽的。一間是大廳,中間是一個地坑,可以用來燒火,上方有通風的管道,既可以用來做飯,也能在冬天生火取暖。還有一間是臥室,裏麵放著一些鋪蓋,以便冬天取暖。


  在小屋後麵,明君意外地還發現了一口水井,雖說是臨時的營地,但很顯然,考慮得很周全,哪怕長期居住下去,也沒有什麽不便利的地方。


  明君兩人幫著福伯將晚飯準備好之後,外麵的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


  晚飯很豐盛,周圍采的新鮮野菜,福伯從家裏帶過來的大米,以及他逮到的一隻兔子,吃了兩天幹糧的明君早已口水直流。


  “來,吃,小孩子,多吃一點,這才長身體,”福伯夾了一大塊肉放到明君的碗裏,滿臉慈愛地說道。


  “謝謝福伯,我自己來就行,”明君連忙用碗將肉接了過來。


  “沒事,我啊,看別人吃自己做的飯菜,反而會更開心,”福伯看著明君吃得高興,笑了起來。


  禾惠夾了一小塊肉,小心地越過麵紗,遞到嘴裏,細細咀嚼,她微微點了點頭,不愧是采藥人,對於調料這一塊也很在行,被他料理過的兔肉,毫無腥味。


  福伯樂嗬嗬地看著明君吃飯,轉頭看向禾惠,“禾惠姑娘,明君這麽小就可以當學徒了嗎?不用去學堂上課嗎?”


  “福伯,我雖然年紀小,但已經從學堂畢業了,”明君吞下一口肉,替禾惠答道。


  福伯吃驚地看向明君,“這麽快就畢業了,真是厲害啊,不過,這麽小,就跑出來當戲法師,一定很辛苦吧?”


  明君一聽,歪著頭想了想這段時間的經曆,忽略掉被禾惠拉筋和喂藥的痛苦,其實還是挺有意思的,“不辛苦,讀百卷書不如行萬裏路。”


  “這話說得好,”福伯這次是真相信明君從學堂畢業了。


  吃了一會兒,禾惠就吃飽了,她放下筷子,抽出手絹,擦了擦嘴,再折好,收了起來,看向福伯,“福伯,你在山裏,不僅僅是為了采藥,而是有什麽事吧?”


  明君聽了一愣,沒想到禾惠就這麽直接問出來了,其實他也覺得不太對,這兩個月他也遇到過一些采藥人,還算了解他們的特點。


  一來,采藥人一般並不是單獨行動的,通常是幾人一起上山采藥,因為山林中有野獸,單獨行動很危險,而且要是遇到什麽事,相互之間還有照應,不然很容易陷到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境地中。


  二來,遇到福伯時,他發現福伯身上除了采藥人常帶的小柴刀,還帶了一柄劈柴的大柴刀,這種大柴刀隻有在家劈柴時才用到,並不像小柴刀那樣適合劈荊斬棘,而且進屋放下藥簍後,藥簍居然隻有一些野菜,並沒有藥草。


  這樣看來,感覺福伯是因為什麽事情逗留在山上,並非是為了采藥。


  福伯也愣了一下,“哦,這也讓你看出來了麽?不愧是走南闖北的戲法師。我確實是因為是別的事才來到山上,而不是采藥。”


  福伯頓了一下,反而問起了另一個問題,“禾惠姑娘,你們戲法師走的地方多,應該也會遇到或聽說過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吧?”


  禾惠點了點頭。


  福伯沉默了一下,緩緩地問道:“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情,有人會在山上突然消失,隻留下身上的衣物?”


  “你能和我詳細說說嗎?我說不定見過。”禾惠問道。


  “唉,”福伯歎了一口氣,看向了鍋下的火光,似乎從跳躍地火光中看到了什麽一般,他語氣微澀地說道,“這就說來話長了……”


  對於福伯來說,十年前的日子,他是幸福的,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樣,為福所佑,出生後,沒有疾病的困擾,順順利利地成長起來,並繼承了家裏傳統,當上了采藥人。到了成家的年紀,將自己鍾愛的姑娘迎進了家門,生養了一雙兒女,日子過得安安康康。


  如果日子一直這樣進行下去的,那就完美了。


  然而,十年前的那一場變故,讓他的生活蒙上了陰影,至今不得解脫,他現在還能清晰地記起那一天。


  那一天,也如今天這般春光明媚,清明剛過去不久,春雨終於歇了腳步,大好的天氣,正適合進山采藥,本來他是準備和兒子一起進山的,可是,哪曾想,前幾天不小心淋了一些雨,受了一些風寒,兒子便讓他在家好生歇著。


  結果幾天後,同去的幾人突然慌張地趕了回來,敲開了他家的大門,告訴他,他兒子不見了,找不到了。


  本著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的想法,他請求全村人的幫忙,甚至發動了鄰村的人,幾乎翻遍了整片山,最後,隻在一處山崖下麵找到了他兒子的衣物,以及一些淩亂的腳步。


  就像是他兒子被什麽追逐著,追到山崖下麵後,他兒子無路可逃,然後身體憑空消失,隻留下衣服,鞋子和藥簍一般。


  他不相信他兒子已經不在了,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特別是孫子問他爸爸去哪兒了的時候,他心裏充滿愧疚。


  他一直在想,要是他堅持一下,堅持要和兒子一起上山,是不是兒子就不會消失呢,明明當時風寒已經沒那麽嚴重了,並不影響他上山,哪怕消失的是他,也比他兒子消失好啊,可是,生活中並沒有如果。


  從此,之後每一年的春天,他都要上山呆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他會搜尋一番,搜遍山上的每一個角落,既是為了找到他的兒子,也是為找了找到那個追逐著他兒子的那個罪魁禍首,如果不是它,那他的兒子也不會消失。


  然而,他一直找到了現在,卻依然什麽也沒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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