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王叔絕筆
要知道搞這種婚外情的人是最注意保密的。光憑華子一個人的力量,他怎麽能做到全程跟蹤楊欣和李天宇兩人呢?他是怎麽做到的呢?
跟蹤李天宇麽?李天宇確實目標大了一些,但他的行蹤基本上都是保密的。就算是知道他住在君悅賓館裏,李天宇也是沒法接近他的。接近楊欣的可能性倒是大一些,但考慮到楊欣已經被人撞破了一次她和李天宇的好事,又怎麽會再次犯這種錯誤呢?更何況李天宇也會在這件事上多加注意,相應的會采取一些保密手段的,華子想跟蹤和接近楊欣的難度肯定不小。
再者,當時的華子也不過是個已經退出了警隊的普通人,怎麽可能有那麽大膽子去跟一位一市之長去掰手腕呢?他腦子鏽逗了嗎?而且據種緯所知道的,華子對他的警察工作還是很認同的。雖然這個人有時候自律性差一點,但他的家庭和生活都是這份工作帶給他的,他怎麽會不願意繼續幹這份工作?可他又為什麽會突然從警隊離職呢?這裏麵明顯有問題。
可是即便種緯心裏麵有疑問,但他也沒法再見到華子本人了。他現在關押在省城的看守所裏麵,整個案件都不由天海方麵過問,種緯這個已經當上了交管局長的人又怎麽有管得了這樁涉嫌灰社會和故意殺人案的案子?
隻有一種可能讓華子能夠接近楊欣和李天宇,那就是有內應,這個結論是種緯在綜合考慮和分析之後得出的。否則的話李天宇為什麽會有那麽大的恨意,而且一定要對天海和王春生進行報複?再聯想到當初那份經過處理過的李豔紅的日記,種緯就不得不把疑點集中到了張子明和王春生兩人身上。
本著誰實施誰受益的原則,張子明和王春生兩人才是李天宇離開天海後最大的受益人。他們兩人在李天宇離開天海市之後,一個成了代理市長,一個成了代理公安局長,權利和利益無疑得到了最大化。
雖然從感情上種緯不願意往這個方向上想,但事實就是事實,種緯沒法否認。他必須承認他看不懂王春生,眼前的這些王春生的遺物顯然有助於他了解這位王叔,但種緯似乎已經能夠預知這些東西裏麵隱藏著一個天大的秘密,一個他也難以觸及的秘密。
再換到下一張光盤,這張光盤裏的內容則又是一個飯局上的錄像。錄像內容多是一些人在大談如何在天海投資,如果才能賺到錢的內容。錄像的時間也都比較久遠了,錄像中出現的人種緯大部分都不認識,但大部分人一身的官氣卻是能讓種緯猜出他們的身份。
集資案?種緯心裏有了些想法,繼續耐心的看下去。接下去的事情就讓他更驚訝了,視頻裏麵居然出現了張子明和省裏的一些官員聽鏡頭!不僅如此,這些人還多次和一個港台口音的人熱情寒喧,而那個人正是之前傳言的王春生所涉及的那起集資案的主角!
所謂的集資案也有張子明和省裏的官員參與?如果這個情況屬實的話,是不是說王春生是代人受過呢?可王春生為什麽會甘願自戕,也不願意把這裏麵的事情都說出來呢?莫非還有什麽隱情?
接下來的幾張光盤,裏麵收集的資料都是一些偷偷攝錄的內容。這些錄像裏出現的人物包括了多名在職或已經退休的官員,涉及的事情都是一些種緯聽到或沒聽到過的案件。
比如指向王春生貪汙的治安攝像頭案,就是某位省裏的高官向張子明和王春生托的關係,是由那家企業的人接下的這項業務;比如某刑事案件事生後,某位關係人來向王春生請托的視頻;再比如某開發商聲稱自己是某某領導讓自己來的,要求王春生這邊在土地開發方麵予以照顧等等。
種緯明白了,這些內容都是王春生收集的一些證據,這些證據證明他在很多起案件中起到的作用都是被動的,都是迫不得已的。這些請托的關係來自於方方麵麵,既有張子明那邊安排過來的,也有比張子是官銜還要大得多的,省裏麵的一些關係安排過來的。
種緯沒法知道王春生錄下這些證據的時候的心態,或許是出於自保?或許是出於不平而取的證?或許隻是有備無患?這些事情都隻能通過王春生留下的那幾個筆記本來細細的了解了。隻是僅憑這些錄像內容,種緯就知道王春生在很多起以權謀私的事情裏麵都是被動的,迫不得已的。如果王春生把這些視頻都拿出來的話,絕對是全省的一場地震!
光盤看完了,種緯把它們小心的收好,然後終於翻開了那幾本筆記本最上麵的第一本。
剛翻開第一本的封麵頁,種緯就看到了夾在封麵頁後麵的一張信紙,看紙背透出來的字跡,他就知道這應該是封信。打開這封信,種緯先看了一眼最正麵的時間,居然就在不久前!大約王春生自戕前一周多之前寫的。也就是說,王春生寫下這封信的時候,他很可能已經做好了自戕的準備!?這是一封絕筆信!
帶著這份疑惑,種緯開始閱讀這封信。
“小緯,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人世了。隻是不知道你小子夠不夠聰明,不會讓這封信和這些東西都躺在地下吧?如果是那樣的話,我豈不是白死了?
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當年從部隊轉業到地方的時候,哪裏會料到發生這些事情?
這些年,開始的時候我是一心想往上爬,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幾乎什麽事情都做過,拉關係托門子,送禮收禮,拉幫結夥,不然又怎麽會讓自己深陷其中?我不讓你和我那兩個不成器的兒子交往,就是擔心你會重蹈那兩個小子的覆轍。反正有我給你戳著,不用你考慮這方麵的問題。我隻希望你把心思都放到正道上,將來飛得越高越遠越好。
我是不得不死的,我知道的太多了。如果我不死的話,他們也會用別的辦法把我整死的,頂多製造一起意外事故,或者做個服毒自戕的局就可以了。反正我死之後,這些罪名就會落到我的頭上。接下來的事情也就不用查了,也不會有人查了,最後還可以把我周邊的人都保下來。既然如此,那死就死吧!我七九年從戰場上下來的時候就是揀的一條命,如今又過了這麽多年,值了。”
看到這裏,種緯從王春生的遺書裏麵感覺到了濃濃的蕭瑟之意。顯然王春生是受到了某些人的威脅之後,才半被迫半自願的選擇了自戕這條路的,但是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種緯有些難以置信。但王春生接下來的遺言,就回答了種緯的疑問。
“我知道你不明白我為什麽要去死,可如果你處在我的位置,對一切都已經心灰意冷,還需要保護你最想保護的人的話,你也會這麽選擇的。
具體的案子我就不說了,我把這些年我記載的一些有問題的情況都寫下來了。相關的證人都有名字和記錄,也都有聯係方式。如果遇上合適的機會,你把這些東西轉給真的想查清這些事情的單位就好,我隻說說我自己是怎麽回事。
開始的時候我沒意識到會有這樣的結果,當年剛當派出所副所長的時候,我在天海沒根沒葉,沒什麽關係和門路,就頂著個傷殘軍人,戰鬥英雄的名頭而已。那個時候我要想混出個樣兒來,除了拚命之外還有什麽?結果你自然是知道的,“瘸狼”的外號可不是憑空得來的。
那個時候除了我自己以外,就拉了幾個我看得上眼,有點膽魄和想法年輕人給自己打下手,馬永華和候立群都是我那個時候帶起來的人。沒辦法,手底下沒幾個真心幫自己辦事的人不成啊!
否則的話,又怎麽可能健全人都追不上的劫匪能被我追上?那純粹是他們故意做出來害我的局嘛!隻不過沒想到我還沒廢物到不能動的程度,腿不好不代表老子身手不好,幾塊碼頭下去就都擺平了。不過從那兒以後我就知道了,要想在公安局混出點名堂出來,光靠自己的真本事是不行的,還得有手段有門路。
從那兒開始,我就學會了找靠山拜碼頭,慢慢的我就有了自己的門路和關係,公安局裏也就算有了我這麽一號了。到了這個時候,我的功勞沒人敢搶了,小功勞吹一吹也能變成大功勞了。大獎小獎前前後後拿了無數,慢慢的職位也升上去了。
當然也就在這個時候,我和馬永華候立群就弄出了那麽一起冤案。
其實當時我也覺得那起案子有點問題,隻不過那個時候是嚴打的高=潮,我們那時候整天介加班加點,對一個自己都說不清楚自己問題的家夥誰會去考慮那麽多。後來候立群把那個倒黴的家夥鎖到小號裏,指望著能把那小子憋出些東西來,誰料想那小子用自己的褲子上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