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怒火
巴黎郊外的樹林,喀秋莎下了車,進了樹林。
“你就不能約在好點的地方嗎?”喀秋莎看到阿菲姆。
突然,阿菲姆用手掐著喀秋莎的脖子。
然而,一道寒光閃爍——
刀子架在喉結上。喀秋莎出手了。
阿菲姆,血絲的眼睛越睜越大,臉型扭曲,手在收緊。
喀秋莎臉都紅了,刀子在阿菲姆的脖子劃出血,血滲了出來。
阿菲姆突然放開了手。
喀秋莎也鬆開刀子,她咳嗽一聲,粗粗地喘著氣。脖子留下紅印,這個家夥真的想掐死我。
良久。喀秋莎說:“你,還有下次,我不會留手。”
“臭娘們!”阿菲姆又罵了一大堆亂七八糟的話,越說越惡心,有多髒罵多髒。
“你叫我來著,就是說這些嗎?”
“為什麽要背叛我!”
“背叛?”喀秋莎說,“一年前,我們分手了。”
“沒有!”
“還有別的事嗎?”
“你……”阿菲姆握著拳頭說,“我一定會殺了那個家夥!”
“你敢!”
“當初是誰說不會留手的?”
“我還沒有下手,何來留手!”
“我看你是愛上他了!”
“你要吃醋到什麽時候!”
“摘下那該死的戒指!”
“不摘!”
阿菲姆舉起手槍。
“嗖嗖。”喀秋莎飛出飛刀,那把飛刀擦過阿菲姆右耳。“咚”,插在他身後的樹幹。
“你!”
“我說過!”喀秋莎瞪著眼,“你,還有下次,我不會留手。”
“嘭”“嘭”。阿菲姆朝天開了兩槍。
“你們倆個鬧夠了沒有!”突然,來了一個戴麵具的人。
“隊長。”喀秋莎說。
阿菲姆放下槍。
那人說:“喀秋莎啊,新婚快樂,雖然我不反對你結婚,但是你現在準備怎麽做?”
“隊長,你這是什麽意思?”喀秋莎問。
“什麽意思?”那人說,“你還記得任務嗎?”
“記得。”
“算了。”那人說,“你這兩天,先不要回去了。跟著我回分部。”
“那……丹.……”
“別叫這麽親熱,別沉迷在新婚當中。”
“我,沒有。”
“他,我另有安排。你不用管。你跟我回去。”
喀秋莎想起紅雪的話。
那人轉頭對著阿菲姆,“收好槍。”
阿菲姆轉身離去。
正是:月兒彎彎照九州,幾家歡樂幾家愁。前女友結婚,新郎不是我。
——
秦丹摸著腦袋,甩甩。他抱緊另一個枕頭,親了一下枕頭。他緩緩睜開眼睛,坐在床上,手掌揉揉頭,看到房間裏的酒瓶才慢慢地想起昨天的事。
“啊!”他看到自己沒有穿衣服,“不是吧!”
他又看到喀秋睡的那張床,好像沒有動過,自己的衣服散在地上。他又檢查自己現在睡的床,床上留有長長的金色頭發。
“哇!完蛋了。”他扯著被子罩著自己。
“嘿!喀秋莎!”他連叫幾聲,沒人回應。她的鞋子、衣服都不在,她的行李箱還在。
他呼出一口氣,安慰自己說:“沒事。應該沒有發生事。”拍了幾下自己的腦袋。
他看到左手無名指的戒指,他脫下,扔到床頭櫃上。
他馬上起床,清理那些酒。
時間到了早上十一點,喀秋莎還沒有回來。他打開房門,出去。
他來到酒店門口。
前台女孩叫住他:“丹尼爾·伊凡·伊萬諾夫先生!”
“怎麽啦?”他回頭。
女孩跑過來說:“這是你太太,喀秋莎女士,給你的留言。”她遞來一張卡片。
“哈哈,她不是我太太。”他接過來。
女孩沒多問,回到前台。
秦丹想起來,好像昨天結婚了。他輕拍了一下腦後。他好像記得昨晚把喀秋莎抱到床了。
他甩甩頭。
他看了那卡片,上麵用俄語寫著:這兩天,我有事,辦完,我就會回來。
——
2015年11月13日,夜,六點十五分。
紅雪回來分部,喀秋莎上前問:“紅雪.……”
紅雪豎起食指在口邊,她左後前後看了看,再看了看。
“跟我來。”紅雪輕聲說。
兩人來到僻靜處。
“你果然是看上了他。”紅雪說。
“我沒有。”
“如果你想救他的話,那現在就去巴黎吧。”
“你什麽意思?”喀秋莎抓住她的手。
“早點去吧,巴黎廣場。”紅雪推開她。
“為什麽?”
“快去。”紅雪在她耳邊說,“如果你還想在明天見到他的話。”
“啊。”喀秋莎跑向自己的車。
——
巴黎廣場,一棟樓的樓頂。
阿菲姆自言自語說:“這一次,我要你粉身碎骨!”
他轉頭身,麵對兩排人,共二十人。
“行動!”,他擺了一個橫向劈掌的姿勢。
“是!”這二十人齊聲說。
——
秦丹回到酒店房間。看了一下鍾,6點30分。
他正想脫下衣服,洗澡。
“叮咚!”“叮咚!”
“那個家夥終於回來了。”秦丹走向房門。
門開了,是一個酒店工作人員。他說,“先生,打擾了,這是你太太喀秋莎給你的留言。”
“噢。”秦丹說,“她回來過酒店嗎?”
“沒有。這是她叫前台給你留下的。”
“哦,謝謝。”
“願意為你效勞。”
門關上。
秦丹看著卡片,“又幹嘛。”
卡片上用俄語寫著:
今晚,9點30分,巴黎廣場水池邊。
喀秋莎。
“搞什麽鬼。”秦丹說,“還是跟那家夥說清楚,我們是假結婚。”
“要婉轉一點。”秦丹摸著頭想一想,“伸手不打笑臉人,要準備個禮物來道歉。”
“啊!”他握著拳頭打了一下手掌心,“泰迪熊公仔。”
——
晚上九點二十三分。
喀秋莎來到巴黎廣場,她到處張望。
突然後邊有人拍著她的肩膀。
“丹……”喀秋莎笑著回頭,她看到來人,她收起笑臉。
“怎麽是你。”喀秋莎說。這人是阿菲姆。
“你果然想著那個家夥。”阿菲姆說。
“他在哪裏?”
“你想見到他,就跟我來。”
兩人走了一百多米。
“他到底在哪裏?”喀秋莎停止腳步。
“你怎麽會在這裏?”
“告訴我,他在哪裏?”
“瞧瞧。我的寶貝。”阿菲姆手拿出遙控器,指了指那邊,“你看到那個家夥沒有。送他去見上帝吧。”
喀秋莎轉身。
阿菲姆抓住她。
喀秋莎掙開,向著廣場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