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怒火

  巴黎郊外的樹林,喀秋莎下了車,進了樹林。


  “你就不能約在好點的地方嗎?”喀秋莎看到阿菲姆。


  突然,阿菲姆用手掐著喀秋莎的脖子。


  然而,一道寒光閃爍——


  刀子架在喉結上。喀秋莎出手了。


  阿菲姆,血絲的眼睛越睜越大,臉型扭曲,手在收緊。


  喀秋莎臉都紅了,刀子在阿菲姆的脖子劃出血,血滲了出來。


  阿菲姆突然放開了手。


  喀秋莎也鬆開刀子,她咳嗽一聲,粗粗地喘著氣。脖子留下紅印,這個家夥真的想掐死我。


  良久。喀秋莎說:“你,還有下次,我不會留手。”


  “臭娘們!”阿菲姆又罵了一大堆亂七八糟的話,越說越惡心,有多髒罵多髒。


  “你叫我來著,就是說這些嗎?”


  “為什麽要背叛我!”


  “背叛?”喀秋莎說,“一年前,我們分手了。”


  “沒有!”


  “還有別的事嗎?”


  “你……”阿菲姆握著拳頭說,“我一定會殺了那個家夥!”


  “你敢!”


  “當初是誰說不會留手的?”


  “我還沒有下手,何來留手!”


  “我看你是愛上他了!”


  “你要吃醋到什麽時候!”


  “摘下那該死的戒指!”


  “不摘!”


  阿菲姆舉起手槍。


  “嗖嗖。”喀秋莎飛出飛刀,那把飛刀擦過阿菲姆右耳。“咚”,插在他身後的樹幹。


  “你!”


  “我說過!”喀秋莎瞪著眼,“你,還有下次,我不會留手。”


  “嘭”“嘭”。阿菲姆朝天開了兩槍。


  “你們倆個鬧夠了沒有!”突然,來了一個戴麵具的人。


  “隊長。”喀秋莎說。


  阿菲姆放下槍。


  那人說:“喀秋莎啊,新婚快樂,雖然我不反對你結婚,但是你現在準備怎麽做?”


  “隊長,你這是什麽意思?”喀秋莎問。


  “什麽意思?”那人說,“你還記得任務嗎?”


  “記得。”


  “算了。”那人說,“你這兩天,先不要回去了。跟著我回分部。”


  “那……丹.……”


  “別叫這麽親熱,別沉迷在新婚當中。”


  “我,沒有。”


  “他,我另有安排。你不用管。你跟我回去。”


  喀秋莎想起紅雪的話。


  那人轉頭對著阿菲姆,“收好槍。”


  阿菲姆轉身離去。


  正是:月兒彎彎照九州,幾家歡樂幾家愁。前女友結婚,新郎不是我。
——

  秦丹摸著腦袋,甩甩。他抱緊另一個枕頭,親了一下枕頭。他緩緩睜開眼睛,坐在床上,手掌揉揉頭,看到房間裏的酒瓶才慢慢地想起昨天的事。


  “啊!”他看到自己沒有穿衣服,“不是吧!”


  他又看到喀秋睡的那張床,好像沒有動過,自己的衣服散在地上。他又檢查自己現在睡的床,床上留有長長的金色頭發。


  “哇!完蛋了。”他扯著被子罩著自己。


  “嘿!喀秋莎!”他連叫幾聲,沒人回應。她的鞋子、衣服都不在,她的行李箱還在。


  他呼出一口氣,安慰自己說:“沒事。應該沒有發生事。”拍了幾下自己的腦袋。


  他看到左手無名指的戒指,他脫下,扔到床頭櫃上。


  他馬上起床,清理那些酒。


  時間到了早上十一點,喀秋莎還沒有回來。他打開房門,出去。


  他來到酒店門口。


  前台女孩叫住他:“丹尼爾·伊凡·伊萬諾夫先生!”


  “怎麽啦?”他回頭。


  女孩跑過來說:“這是你太太,喀秋莎女士,給你的留言。”她遞來一張卡片。


  “哈哈,她不是我太太。”他接過來。


  女孩沒多問,回到前台。


  秦丹想起來,好像昨天結婚了。他輕拍了一下腦後。他好像記得昨晚把喀秋莎抱到床了。


  他甩甩頭。


  他看了那卡片,上麵用俄語寫著:這兩天,我有事,辦完,我就會回來。
——

  2015年11月13日,夜,六點十五分。


  紅雪回來分部,喀秋莎上前問:“紅雪.……”


  紅雪豎起食指在口邊,她左後前後看了看,再看了看。


  “跟我來。”紅雪輕聲說。


  兩人來到僻靜處。


  “你果然是看上了他。”紅雪說。


  “我沒有。”


  “如果你想救他的話,那現在就去巴黎吧。”


  “你什麽意思?”喀秋莎抓住她的手。


  “早點去吧,巴黎廣場。”紅雪推開她。


  “為什麽?”


  “快去。”紅雪在她耳邊說,“如果你還想在明天見到他的話。”


  “啊。”喀秋莎跑向自己的車。
——

  巴黎廣場,一棟樓的樓頂。


  阿菲姆自言自語說:“這一次,我要你粉身碎骨!”


  他轉頭身,麵對兩排人,共二十人。


  “行動!”,他擺了一個橫向劈掌的姿勢。


  “是!”這二十人齊聲說。
——

  秦丹回到酒店房間。看了一下鍾,6點30分。


  他正想脫下衣服,洗澡。


  “叮咚!”“叮咚!”


  “那個家夥終於回來了。”秦丹走向房門。


  門開了,是一個酒店工作人員。他說,“先生,打擾了,這是你太太喀秋莎給你的留言。”


  “噢。”秦丹說,“她回來過酒店嗎?”


  “沒有。這是她叫前台給你留下的。”


  “哦,謝謝。”


  “願意為你效勞。”


  門關上。


  秦丹看著卡片,“又幹嘛。”


  卡片上用俄語寫著:


  今晚,9點30分,巴黎廣場水池邊。


  喀秋莎。


  “搞什麽鬼。”秦丹說,“還是跟那家夥說清楚,我們是假結婚。”


  “要婉轉一點。”秦丹摸著頭想一想,“伸手不打笑臉人,要準備個禮物來道歉。”


  “啊!”他握著拳頭打了一下手掌心,“泰迪熊公仔。”
——

  晚上九點二十三分。


  喀秋莎來到巴黎廣場,她到處張望。


  突然後邊有人拍著她的肩膀。


  “丹……”喀秋莎笑著回頭,她看到來人,她收起笑臉。


  “怎麽是你。”喀秋莎說。這人是阿菲姆。


  “你果然想著那個家夥。”阿菲姆說。


  “他在哪裏?”


  “你想見到他,就跟我來。”


  兩人走了一百多米。


  “他到底在哪裏?”喀秋莎停止腳步。


  “你怎麽會在這裏?”


  “告訴我,他在哪裏?”


  “瞧瞧。我的寶貝。”阿菲姆手拿出遙控器,指了指那邊,“你看到那個家夥沒有。送他去見上帝吧。”


  喀秋莎轉身。


  阿菲姆抓住她。


  喀秋莎掙開,向著廣場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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