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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盡興而歸(2)

  到了比賽,各自拿出了自己的花燈和河燈,由在場的人寫下心儀的花燈和河燈,后經主事的四人點評,評出今年勝出的作品。群眾的票數高過主事的人決定,如果是一個人票數極高領先,定是毫無疑問的第一。


  「曼之姐姐,我覺得你的花燈挺好看的,感覺今年的第一是你。」


  榮指月沒參加,只是買了河燈罷了。花燈懶得花時間去琢磨,也不是很喜歡,放放河燈就好了。


  「不一定。與我而言,其實得不得第一都沒關係。我玩只是玩個心情,有更好的作品,勝過我,就好了。其他的,我沒什麼想法。比如李朝露,她的花燈是真的漂亮。」


  扶霜不會盲目只看到自己,就是不喜歡這個人,也不會否定她的優點。人家確實是有出彩的地方,是親眼所見,否定有有什麼意義?不如大方的承認。這心裡,本就不計較輸贏,自然是承認的。


  聽扶霜這麼一說,榮指月才注意到旁邊的李朝露。她的確是用心了,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李朝露最愛的就是和曼之姐姐比較,無論是什麼,都想一較高低。可是,每一次,除非曼之姐姐無意,她都贏不了。


  榮指月並不知道,李朝露那麼執著爭的究竟是什麼。許在她們眼裡,的確沒什麼意義,可在李朝露眼裡就是該去爭一爭,而不是一直是那個第二。從未得到過,其實反倒不會太在意,可要是得到了,沒有一直擁有,就會不甘心。有本事成了第二,與第一隻有一步之遙,李朝露怎會放棄?


  「確實是好看,不過啊,我這心裡啊,還是最喜歡曼之姐姐的。曼之姐姐的花燈,是最好的。」


  「傻幼薇。」


  扶霜無奈笑著。幼薇好像比以前更要粘著她一些了,粘著也是好事。有這麼一個妹妹,也沒什麼不好的。


  「朝辭,你說她們這些人中,究竟誰會勝出?其實我更好奇的是,勝出了有什麼好處,別跟我說沒好處。真要是沒好處,她們可不會那麼傻的爭的死去活來的。」


  余也站在樓上,望著樓下的人,有些好奇。應清本想下去的,被余也硬拖了上來。這下去,離的是近,看得清楚。可這太多,推推搡搡,不太喜歡。不如在樓上看著痛快,一眼就可以看到人群中最顯眼的那個人,還是肆無忌憚的瞧著。


  「我覺得是曼之。她總是這樣,風輕雲淡,似乎什麼都無所謂,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來。正是這樣,每次奪彩都是雲里霧裡的。她就是最絢爛的顏色,最美的人間絕色風景。」


  應清一門心思都在扶霜身上,說的話自然都是向著扶霜的。余也倒是沒有反駁,這說的的確也是那麼一回事。但有一點,應清說錯了,扶霜並非所有的事都風輕雲淡,也有想爭的,只是不會表現得那麼赤裸裸。在心裡下定決心,背後出力,別人看不出來罷了。


  「不管誰得第一,其實並不重要。花燈節主要是盡興而歸不是?這只是一個開場,並非結束。扶霜不遠處的那個李家小姐,是極有可能奪彩的。不過要我說,人家也是該得的,她並不覺得是遊戲,而是認真對待了。」


  聽余也那麼說,應清才看了李朝露的花燈,還真是同餘也說的一模一樣。和扶霜的比起來,誰更用心,一目了然。也難怪了。


  最終的確是李朝露奪彩了,李朝露眼底都是消息,根本遮掩不住。沒公布結果的時候,李朝露心裡總是忐忑不安,生怕被扶霜比下去。真奪彩之後,那種高興不言而喻。第一次,贏過了扶霜。不管扶霜是認真與否,她就是贏了,這就是鐵錚錚的事實。


  「小姐,拿到獎品了。是放在馬車上,還是如何?」


  這是豆綠色的斗篷,倒不是什麼太名貴的料子,就是刺繡精美,李朝露第一眼看到的時候就很喜歡了。只此一件,今年的獎品比往年的更讓人開心。


  「奪彩了如此高興,去年也沒見她尾巴翹成這樣。果然,她就是覺得贏了姐姐,值得驕傲,怎知姐姐根本就不想同她比較。」


  榮指月突然覺得李朝露有些可憐,沒有和扶霜姐姐多接觸的時候,她還以為扶霜姐姐對爭這些,還是有興趣的。真正了解的時候,才發現曼之姐姐從來就是不屑同誰爭,喜歡的是問心無愧那種感覺。比來比去,太費神,太難過。有那些功夫,不如吃茶、喝酒。


  「隨她吧,我是無所謂。我覺得無所謂,她怎麼想的,和我又有什麼干係呢?幼薇,我們去放河燈吧。難得晚上出來逛,一定要盡興而歸。」


  扶霜沒再看李朝露,拉著榮指月,一溜煙的消失在人群中。李朝露想起扶霜,想看看她是什麼樣的表情時,早就找不到了。本來挺高興的,突然冷下了臉,可這是在外面,冷臉也只是一瞬間,還是掛著笑容收放自如。


  「扶霜還是挺有意思的。看著情況應該是去放河燈了,朝辭要我說,你就別待在這兒不敢下去了。那麼多人遊玩,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我們也去買河燈,一同去放。別跟我扭扭捏捏的,你這心裡是怎麼想的,我還能不知道?」


  應清本是想推辭的,話還沒到嘴邊,就被余也拖了出去,身子也很承認的跟著跑了。余也說的確實很對,今天有許多人,他只是眾多人中的一個,熾熱的喜歡也可以收在心裡。只是在旁看著,就已經很滿足了。


  「扶小姐,還真是有些巧。你不覺得嗎?不久前,乘舟碰到過,現在放河燈也碰到了。那什麼,有一句話,不是冤家不聚頭……」


  「得了,我知道你心裡是怎麼想的,也不是巧。你是故意的,故意碰見我,故意說這些話。你到底想幹什麼,拐彎抹角的,可不是你的性子。」


  扶霜和榮指月正準備放河燈的時候,余也的聲音就響起來,扶霜有準備,榮指月沒有被嚇了一跳。余也還真是,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了。之前可是他自己說的,就當從未認識過,現在又是如何了?反悔了?可這與她又有什麼干係?

  「我沒什麼意思,也沒想幹什麼,只是過來放河燈,河邊那麼寬,總不能因著扶小姐在,就不能在這兒放河燈了不是?不知道的還以為,扶家小姐甚是霸道,傳言有假呢。」


  「曼之,我們確實只是過來放河燈的。遲年今天才回來,正趕上了花燈節,在別苑待著也沒意思,我便帶他出來逛逛了。曼之,別誤會。若是你生氣了,我們這就走。」


  應清知道余也的脾性。他有時候說起話來沒分寸,十分討打。不及時拉住,還不知道會說出什麼來。曼之偏偏又是吃軟不吃硬的,沒有人在中間拉著的話,很容易在這兒打起來。在應清心裡,扶霜柔柔弱弱,是會佔下風的,還是及時拉住余也比較好。


  「不用不用,朝辭哥哥都那麼說了,我要是再計較,就是我的不是了。我只是有些看不慣這個小子,沒點禮貌,說話還特別欠揍,真想打他幾頓。」


  「曼之放心,包在我身上,我經常揍他。他要是再惹你生氣的話。我一定狠狠地揍他。不必擔心,他打不過我的,我力氣大著呢。」


  「應清?」


  本是余也調侃扶霜,這怎麼變成了應清為了討好扶霜,出賣他這個多年的好兄弟?看來平時對應清管的是太鬆了,過於縱容,才讓他那麼調皮。改天拉出去,打一頓就好了,就知道誰的拳頭教誰做人。


  「好了好了,沒什麼事了,放河燈了。」


  扶霜噗嗤笑出聲來,榮指月也是。榮指月不知這就是余也,看姐姐那麼開心,就有些忍不住笑出聲來。姐姐覺得不錯的人,應該也是不錯的。無論這個人是誰,總不至於太差。


  第一次看應清和余也的相處模式,扶霜是好奇且覺得好笑的。原本以為像余也這樣的人,沒誰能鎮壓的住,不曾想到應清的確是有這本事的。這樣輕鬆就制服了。他們兩人的相處模式,也是讓人羨慕的。這樣,也沒什麼不可。


  杜若和榮指月不同,她是清楚知道,看到余也的時候,眼裡都是防備。這可是余也啊,不是普通人,是許多人聞風喪膽的余也。就算是他和應公子站在一起,也改變不了這些事實。找個機會還是跟小姐說,離他越遠越好吧。省的以後要是出了什麼事,都不知道是為什麼。


  小姐太單純了,又一副俠義心腸,有時被人賣了還不知道,指不定回頭還把人家當成好人。在杜若的心裡,確實是這樣的。只是,當著小姐的面兒不敢說出來,怕小姐胖揍她。


  「朝辭哥哥說的對,我們還是放河燈吧,這才是要緊事,其他的都放在一旁。真要是有什麼,就像朝辭哥哥說的那樣,把他拖出去打一頓就好了。掐指一算,余也就是欠虐的。多虐一虐,什麼都好。」


  「扶霜,我覺得你還是好好說話的比較好,不然的話,我就帶你去海邊,把你喂鯊魚。再不聽話,可就別想回太息了。我這個人,可是超級可怕的。不信的話,可以試試。看看我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管你是真的還是假的,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有朝辭哥哥在,你就是有賊心也沒賊膽,別裝了。你也就說出來娛樂娛樂,逗大家開心,實際上啥都做不了。別逞能了,安安靜靜的不好嗎?」


  「就是就是,我曼之姐姐可不是誰想動就能動的了的。不信的話確實可以試試。我榮家第一個不答應!你提喂鯊魚我就喂蛇。我可是養了一些小寵物的,十分乖巧可愛,尤其是喜歡吃你這樣細皮嫩肉的小白臉。」


  榮指月護著扶霜,就像是護犢子一樣,樣子十分好笑。扶霜有些難為情,這丫頭太緊張了。其實,真的只是玩笑話罷了。都是玩笑話,沒必要太較真,這樣就好了。


  余也看著不自覺的笑出了聲,這兩姐妹真的是讓人哭笑不得,不知該說什麼是好。真的是,太可愛了。榮家小姐,沒見到的時候,還以為是小霸王,見到了發現不僅是小霸王還是小老虎呢。


  「好了好了,跟你們開玩笑的,我哪兒敢啊。這麼多人護著,只怕我還沒碰到扶霜就已經被打起來。看你們那麼緊張,我就想著轉移一下話題,大家都別那麼嚴肅,還怎麼玩兒怎麼玩兒。剛才真就是笑話,較真了可就不好玩兒了。」


  「余公子說的對,都是玩笑話。放河燈,放河燈。我先開始了。我要偷偷許願了,你們也快啊。」


  扶霜說著就把河燈放在河面上,閉著眼睛認認真真的許願。她的願望很簡單,爹娘身體健康,沒那麼多煩惱就好。


  榮指月和阿若也放了河燈,默默許願。應清嘴上說不許願了,放下去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在心裡偷偷許了一個心愿。並不是要實現,放在心裡,遠遠的看著,心裡就很滿足了。


  余也自始至終都不相信這些,隨意放下了手中的河燈,若有所思。好像多年前,在他沒什麼記憶的時候,似乎來過這裡。是爹娘帶著他來的,河面上漂浮著的河燈,絢麗多姿,如繁星點點,眼中也只有這個景象。


  放完河燈后,又一同去了其他地方。應家和扶家畢竟是認識了多年,兩家經常走動,也沒人說什麼。榮家和扶家更無需多說。本有人好奇余也是誰,是哪家的公子的,也不了了之了。就是再好奇也沒什麼用,外地有錢人家的公子不在少數,說不定啊,人家就是其中之一。


  吃好玩好后,大家說了再見,便各自回家了,盡興而歸,的確是段美好的記憶。就是多年後,想起來,這心裡啊,也還是覺得暖暖的。畢竟有人陪著自己走過,那段長又明亮的路,記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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