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一)
蕭仕明打電話過去的時候,金鑫說他已經回到G市,正在華逢春賣給他的那套房裏收拾東西。於是,半個小時後,蕭仕明和老林來到鳳凰城公寓,乘著電梯上到了十七樓。這是一套兩室兩廳總共七十多平米的房子,大概因為華逢春要走、房子已經易手的緣故,屋裏雖然桌椅家電一應俱全,卻沒有什麽擺設。 金鑫坐在客廳裏,腳邊放著一隻大行李箱。蕭仕明見了,好像很熟絡地問道:“怎麽,你出差剛回來還沒來得及收拾行李?” 其實,這話裏是有坑的。雖然房子已經歸到金鑫名下,可華逢春計劃在這裏一直住到她離開G市前往加拿大為止的。那麽問題來了,他金鑫難道也住這裏……金鑫是個聰明人,把蕭仕明的話在腦子裏轉一個圈就明白了……其實他早就想過一百八十遍了,這時候承認自己與華逢春在戀愛沒什麽不好的。而且,以前隻要是華逢春不願意公開……蕭仕明在電話裏沒說讓自己去公安局喝茶,而是主動到這裏來找他……該誠懇的地方,當然要誠懇了。況且他也很想知道,到底是誰害的華逢春,是不是與錢有關……想到這裏,金鑫答道:“不是,我上星期天就回來了,今天來把自己的東西收走。對了蕭老……蕭哥,能給我一個鳥姐媽媽的聯係方式嗎……”見蕭仕明看著自己,金鑫解釋道:“我想請她把鳥姐留在這裏的行李處理一下……”說著朝窗子底下擱著的兩個行李箱揚了揚下巴。見蕭仕明充滿疑問的目光從行李箱轉到自己臉上,便又道:“他們不是在這兒住過嗎?不知道為什麽把鳥姐準備帶去加拿大的行李打開了,卻又不帶走。哦,說明一下,行李箱雖然被打開了,我可沒碰過啊。”一副坦坦蕩蕩的樣子。 過了一會兒,蕭仕明開口說道:“這麽說,你之前是住在這裏的,怎麽現在又不住了,打算把房子處理掉?” 金鑫苦笑一下,解釋道:“其實我住在父母家,隻是後來算是和鳥姐談戀愛吧,才搬過來和她一起住的。現在事情成了這樣,我怎麽可能再住在這裏?可是剛過戶的房子如果馬上賣出去,稅很高的,我想著,把它租出去好了,也能有些收入。” 老林四下望了望,閑閑的說了句:“唔,這房子地段環境都挺不錯,分期付款買的?” 金鑫答道:“全款。” “哦?”老林饒有興趣,又問道:“小夥子不錯啊,這麽年輕就全款買房了。” 金鑫說:“哪裏?我這職業,收入不太穩定,其實是父母幫我出了大部分。鳥姐馬上就要離開G市了,這房子賣的比市價便宜些。我父母覺得劃算,所以就幫了我。” 老林當然從金鑫的話裏聽出了漏洞了——華逢春都要離開了,還跟你談的哪門子戀愛,你還說的這麽歡欣鼓舞的?不過,他笑眯眯地把話題引向了金鑫的職業,閑閑地問道:“聽蕭隊說你是網球教練?現在喜歡打網球的人越來越多,這職業挺好呀,又時髦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