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iP 三位一體
第三十六章 iPhone
三位一體
可以打電話的iPod
至2005年,iPod銷量暴漲,當年售出2 000萬台,數量驚人,是2004年銷量的4倍。該產品對於蘋果公司的營收越發重要,占當年收入的45%。同時,iPod還帶動了Mac係列產品的銷售,為蘋果公司塑造出時髦的企業形象。
而這也是喬布斯擔憂的地方。“他總在擔心有什麽會讓我們陷入困境。”蘋果公司董事會成員亞瑟·萊文森回憶道。喬布斯得出結論:“能搶我們飯碗的設備是手機。”他向董事會說明,手機都開始配備攝像頭,數碼相機市場正急劇萎縮。同樣的情況也可能發生在iPod身上,如果手機製造商開始在手機中內置音樂播放器。“每個人都隨身帶著手機,就沒必要買iPod了。”
喬布斯曾當著比爾·蓋茨的麵承認自己天生不善於合作,而此刻,他的第一個策略就是與另一家公司合作。摩托羅拉公司新任CEO埃德·讚德和他是朋友,於是,喬布斯開始商議與摩托羅拉的暢銷手機刀鋒(RAZR)係列合作。該係列手機配有攝像頭,雙方準備合作,在其中內置iPod。摩托羅拉ROKR手機就此誕生。但是,該係列手機既沒有iPod迷人的極簡風格,也沒有刀鋒係列便捷的超薄造型。它外觀醜陋,下載困難,隻能容納近百首歌曲。這是典型的委員會討論之下形成的產品,與喬布斯喜歡的工作方式相悖。RAZR係列手機的硬件、軟件和內容並非由同一家公司控製,而是由摩托羅拉公司、蘋果公司及無線運營商辛格勒(Cingular)共同拚湊而成。《連線》雜誌在其2005年11月號的封麵上嘲諷道:“你們管這叫未來的手機?”
喬布斯怒不可遏。在一次iPod產品評述會議上,他對托尼·法德爾及其他人說:“我受夠了跟摩托羅拉這些愚蠢的公司打交道。我們自己來。”他注意到市場上手機的奇怪之處:他們都很爛,就像以前的便攜式音樂播放器一樣。“我們會坐在一起談論有多麽討厭自己的手機,”他回憶說,“它們太複雜,有些功能沒人能搞明白,包括通訊簿。簡直就跟拜占庭一樣混亂不堪。”外部律師喬治·萊利還記得自己當時坐在會議室裏檢查法律問題,喬布斯覺得厭煩了,於是拿起萊利的手機,曆數各類缺陷,指出這完全就是“腦殘”設計。喬布斯及其團隊十分興奮,因為他們看到了打造一款自己想用的手機的前景。“這是最好的動力。”喬布斯後來說道。
另一個動力是潛在的市場。2005年,全球手機銷量超過8.25億部,消費者從小學生直至上了年紀的祖母。由於大多數手機都很爛,因此一款優質時髦的手機會有市場空間,就像之前在便攜式音樂播放器市場一樣。起初,喬布斯把這個項目交給了研發AirPort無線基站的團隊,理由是該手機是一款無線產品。但是他很快意識到,這實際上是一款消費類電子設備,和iPod一樣,於是又將該項目重新分配給法德爾及其團隊。
他們最初設想在iPod的基礎上製作一款手機,讓使用者用滾輪選擇手機功能,並且不用鍵盤就能輸入數字。但這樣的設計並不自然。“使用滾輪有很多問題,尤其是撥號的時候,”法德爾回憶說,“會很麻煩。”用滾輪瀏覽通訊簿很方便,但是想輸入點兒什麽就很不方便。團隊一直在努力讓自己相信,人們的電話主要是打給已經存儲在通訊簿裏的人,但是他們知道,這樣其實是行不通的。
當時,蘋果還有一個項目處於進行中:秘密打造一款平板電腦。2005年,項目組之間互相交流後,平板電腦的理念融入了手機計劃之中。換言之,iPad的想法實際上先於iPhone出現,並且幫助塑造和催生了iPhone。
多點觸控
喬布斯夫婦有一位朋友的丈夫是微軟的工程師,當時在進行平板電腦的研發。這位工程師50歲生日時舉辦了一場晚宴,邀請喬布斯夫婦和蓋茨夫婦出席。喬布斯有些不情願地去了。“其實史蒂夫那天晚上對我挺友好。”蓋茨回憶說,但卻對壽星“不是特別友好”。
那位工程師不停地透露微軟平板電腦的情況,這讓蓋茨很惱火。“他是我們的員工,掌握著我們的知識產權。”蓋茨回憶道。喬布斯同樣很惱火,蓋茨擔心會引發自己不想看到的後果,他的擔心成真了。喬布斯回憶道:
這個家夥纏著我說,微軟這款平板電腦軟件將如何徹底改變世界,淘汰所有的筆記本電腦,蘋果應該使用他開發的微軟軟件,但是他設計的這個產品完全是個敗筆。就是因為它配有一支手寫筆,而隻要有手寫筆,這產品就廢了。晚宴上他跟我說了近十遍這些玩意兒,我都煩死了,回到家我就說:“去他媽的,讓我們告訴他真正的平板電腦應該是什麽樣的。”
第二天,喬布斯一來到公司就召集自己的團隊說:“我要做一款平板電腦,不要鍵盤和手寫筆。”用戶能夠通過手指觸摸屏幕輸入,這意味著,平板電腦的屏幕需要使用一種被喬布斯形容為“多點觸控”(multi-touch)的技術,能夠在同一時間處理多個輸入。“你們能作出一個多點觸控、反應靈敏的樣品給我嗎?”他問道。團隊成員花了6個月左右時間,做出了一個粗糙但可行的樣機。喬布斯把樣機交給了蘋果公司另一位用戶界麵設計師,一個月後,這位設計師建議增加卷頁功能——讓用戶能夠輕掃屏幕移動圖像,就像在實際生活中移動一張照片一樣。喬布斯回憶說:“我很喜歡這個想法。”
但在喬尼·艾夫的記憶中,多點觸控技術的研發卻不是這樣來的。他說,當時自己的設計團隊已經在為蘋果MacBook Pro的觸控板研發多點觸控輸入技術,他們還多方實驗,試圖將這種技術移至電腦屏幕。他們還用投影儀在牆上演示了這項技術。艾夫對團隊成員說:“這將改變一切。”但他很謹慎,沒有立即展示給喬布斯。由於團隊是在業餘時間研發的這項技術,因此他不想打擊大家的積極性。“因為史蒂夫會很快給出意見,所以我不會在有別人在場的時候向他展示東西。”艾夫回憶說,“他可能會說,‘這就是一堆狗屎’,然後打消掉我們的想法。我覺得這些想法還很脆弱,還處在孕育之中,需要溫柔對待。如果他對此不屑一顧,那就太可惜了,因為我知道這項技術很重要。”
於是,艾夫選擇在自己的會議室裏私下向喬布斯展示團隊的想法。他知道,在沒有觀眾的情況下,喬布斯不大會作出草率的判斷。幸運的是,他很喜歡這項技術。“這就是未來。”喬布斯高興地說。
事實上,這個主意非常好,喬布斯意識到,可以用它解決手機界麵的問題。由於手機項目更為重要,於是喬布斯暫時擱置了平板電腦的研發,將多點觸控界麵用於手機大小的屏幕上。“如果能用在手機上,”他回憶說,“那麽我就知道,我們還能再回過頭來把這個技術用在平板電腦上。”
喬布斯召集法德爾、魯賓斯坦和席勒前往設計部門的會議室,進行秘密會議,艾夫在會上演示了多點觸控技術。法德爾不禁驚呼“哇”,每個人都喜歡這項技術,但是還不確定能否在手機設備上予以實現。他們決定兵分兩路:一組人馬研發滾輪手機,代號P1;另一組人馬研發多點觸摸屏手機,代號P2。
特拉華州一家小企業FingerWorks已經製作出一係列多點觸控板。該公司的創始人約翰·埃利亞斯(John Elias)和韋恩·韋斯特曼(Wayne Westerman)是美國特拉華大學的學者。FingerWorks公司已經研發出具有多點觸控功能的平板電腦,並申請專利,保護自己將手指動作轉化為有用功能的技術,如觸控縮放和滑動瀏覽。2005年初,蘋果公司悄悄收購了該公司及其全部專利,兩位創始人也受雇於蘋果。FingerWorks不再將其產品銷售給他人,並將新專利歸入蘋果公司名下。
在滾輪P1項目和多點觸控P2項目進行了6個月後,喬布斯把核心圈子成員召至自己的會議室,進行最終抉擇。法德爾一直以來都在努力研發滾輪模型,但他承認團隊還未找出簡單的撥號方式。多點觸控方案風險更高,因為不確定能否將其工程化,但是該方案也更激動人心,更有前景。“我們都知道,這就是我們想做的東西。”喬布斯意指觸摸屏,“那麽,就讓我們實現它吧。”這就是他所謂的拿公司一搏的時刻,風險高,但如果成功了,回報也高。
鑒於黑莓手機的流行,幾位團隊成員主張也為其配備鍵盤,但喬布斯否決了這種想法。物理鍵盤會占用屏幕空間,而且不如觸摸屏鍵盤靈活、適應性強。“物理鍵盤似乎是個簡單的解決方案,但是會有局限。”喬布斯說道,“如果我們能用軟件把鍵盤功能實現在屏幕上,那你想想,我們能在這個基礎上做多少創新。賭一把吧,我們會找到可行的方法。”最後,產品出來了,如果你想撥號,屏幕會顯示數字鍵盤;想寫東西,調出打字鍵盤。每種特定的活動都有對應的按鈕可以滿足需求,但當用戶觀賞視頻時,這些鍵盤都會消失。軟件取代硬件,使得界麵流暢而靈活。
喬布斯花了半年時間協助完善屏幕顯示。“這是我所擁有過最複雜的樂趣,”他回憶說,“就像參與到《佩珀中士》變奏曲中一樣。”很多現在看似簡單的功能,都是當時創意頭腦風暴的結果。例如,手機團隊擔心手機放在口袋裏不小心碰到會播放音樂或撥號,他們就會思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喬布斯打心眼兒裏討厭開關切換,他覺得那樣“不優美”。解決方案是“移動滑塊來解鎖”,屏幕上簡單有趣的滑塊,用來激活處於休眠中的機器。另一個突破是,在用戶打電話的時候,傳感器能夠做出判斷,不會認為是手指在進行操作,從而避免出現耳朵意外激活某些功能的問題。當然,圖標都是按照喬布斯最喜愛的形狀進行設計的,這是比爾·阿特金森為第一款Mac電腦設計的軟件形狀:圓角矩形。
會議一個接一個,喬布斯參與到每個細節的討論之中,團隊成員們成功想出簡化手機其他複雜功能的方法。他們添加了一個大指示條,用戶可以選擇保持通話或進行電話會議;找到了一種瀏覽電子郵件的簡單方法;創造了能夠橫向滾動的圖標,用戶可以選擇啟動不同的應用程序。這些改進使得手機更加易於使用,因為用戶可以直觀地在屏幕上進行操作,而無須使用物理鍵盤。
金剛玻璃
喬布斯很喜歡在做一樣東西時嚐試用不同材料,就像他對待某些食物時那樣。1997年,他回歸蘋果後,開始著手製造iMac,用半透明和彩色塑料做出了漂亮的產品。接下來是金屬,他和艾夫用光滑的鈦板製作出PowerBook G4,淘汰了塑料外殼的PowerBook G3,兩年後又用鋁製材料對該款電腦進行了重新設計,似乎隻為了證明他們非常喜歡嚐試不同的材料。之後,陽極電鍍鋁板被用在了iMac和iPod Nano上,這種材料是將鋁進行酸浴和電鍍,使其表麵氧化。喬布斯得知這種材料的產量達不到他們的需要後,就在中國建了一家工廠進行生產。非典期間,艾夫前往該廠監督流程。“我在工廠宿舍裏住了三個月,改進流程。”他回憶道,“魯比和其他人認為不可能做到,但是我想做,因為喬布斯和我都覺得陽極電鍍鋁能夠真正讓產品完美起來。”
再接下來是玻璃。“在搞定金屬材質後,我看著喬尼說,我們必須掌握玻璃材質的使用。”喬布斯說道。在蘋果零售店,他們做出了巨大的玻璃窗和玻璃樓梯。而對於iPhone,蘋果公司原計劃像iPod一樣,使用塑料屏幕。但是,喬布斯認為玻璃屏幕會更好,感覺更優雅實在。於是,他開始尋找結實耐劃的玻璃。
很自然地,他們將眼光投向了亞洲,蘋果零售店的玻璃就產自那裏。但是喬布斯的朋友約翰·西利·布朗(John Seeley Brown)建議他先和溫德爾·威克斯(Wendell Weeks)談談。威克斯是位於紐約北部的康寧公司(Corning Glass)的CEO,年輕而充滿活力;布朗是該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於是,喬布斯撥通了康寧公司的總機,報上了自己的名字,說想要同威克斯通話。威克斯的助理接了電話,說會把電話內容轉達給威克斯。“不,我是史蒂夫·喬布斯,”他回答說,“叫他接電話。”助理拒絕了。喬布斯打電話給布朗,抱怨自己遭遇了“典型的東海岸那一套”。威克斯聽說此事以後,打到了蘋果公司總機,表示要與喬布斯通話。結果總機要求他寫下自己的請求傳真過來。喬布斯得知後,喜歡上了威克斯,並邀請他來到庫比蒂諾。
喬布斯向威克斯描述了自己想為iPhone尋找的玻璃類型,威克斯告訴他,康寧公司在20世紀60年代就研發出一種化學交換過程,能夠做出一種被他們稱為“金剛玻璃”的材料。這種玻璃非常結實,但當時找不到市場,於是就停產了。喬布斯懷疑他們的玻璃不夠好,開始解釋玻璃是如何製成的。威克斯被逗樂了,因為在這個話題上,他可比喬布斯在行得多。“你能閉嘴嗎。”威克斯插話道,“讓我來給你講講科學好嗎?”喬布斯吃了一驚,陷入沉默。威克斯走到白板前,開始講解金剛玻璃的化學原理——離子交換反應在玻璃表麵產生一個壓縮層。喬布斯打消了疑慮,並希望康寧公司在6個月內生產盡可能多的金剛玻璃。威克斯回答說:“我們沒有這個能力,我們的工廠現在都不生產這種玻璃。”
“別害怕。”喬布斯回答。這讓威克斯目瞪口呆,他雖然是個幽默自信的人,但還不習慣喬布斯的現實扭曲力場。他努力向喬布斯解釋,不切實際的信心並不能克服這一工程難題,但是喬布斯一再拒絕接受他的說法。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威克斯說:“行的,你們能做到,動動腦子,你們能做到的。”
威克斯回憶這件事的時候,搖了搖頭,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我們在6個月內做到了,”他說,“我們生產出了從未製造過的玻璃。”康寧公司在肯塔基州哈裏斯堡有一家工廠,之前主要生產液晶顯示器,一夜之間改頭換麵,開始全麵生產金剛玻璃。“我們把自己最優秀的科學家和工程師都調到這個項目上,我們成功了。”威克斯的辦公室很通風,裏麵隻擺放著一件紀念品畫框,寫著iPhone推出後喬布斯發來的信息:“如果沒有你,我們做不到。”
威克斯最後同喬尼·艾夫成了朋友,艾夫偶爾會前往紐約州北部,造訪威克斯的湖畔度假屋。“我會給喬尼展示相似的玻璃材料,他僅憑感覺就能知道這些玻璃不一樣,”威克斯說道,“隻有我們公司的研究負責人能做到這一點。當你給史蒂夫展示東西的時候,他當下就會表示喜歡或討厭。但是喬尼會擺弄它,進行思考,找到這個東西的微妙之處和潛在用途。”2010年,艾夫帶領自己的高層團隊成員來到康寧公司,和廠裏的領班一起製作玻璃。當時,康寧公司正在研發一種更為結實的玻璃,代號“哥斯拉玻璃”(Godzilla Glass)。該公司希望,有一天能夠做出足夠堅韌的玻璃和陶瓷材料,用於iPhone生產,這樣iPhone手機就無須使用金屬外框。“喬布斯和蘋果讓我們更優秀,”威克斯說,“我們所有人都對自己的產品非常狂熱。”
設計
在許多重大項目上,如《玩具總動員1》和蘋果零售店,喬布斯都會在其接近尾聲的時候叫停,要求做出重大修改。iPhone的設計過程也逃不開這個命運。其最初設計是將玻璃屏幕嵌入鋁合金外殼。一個周一早晨,喬布斯走到艾夫跟前說:“我昨晚一夜沒睡,因為我意識到我就是不喜歡這個設計。”這是自第一台Mac問世後喬布斯最重要的產品,可他就是看不順眼。艾夫瞬間意識到,喬布斯說的沒錯,於是很沮喪:“我記得自己當時感到非常尷尬,因為居然要等到他來發現這個問題。”
問題在於,iPhone的重點是屏幕顯示,而他們當時的設計是金屬外殼和屏幕並重。整個設備感覺太男性化,太注重效能,是一款任務驅動型產品。“夥計們,在過去9個月你們為了這個設計拚死拚活,恨不得殺了自己,但是我們要改掉它。”喬布斯告訴艾夫的團隊,“我們要沒日沒夜沒有周末地工作,如果你們願意,我現在就給你們發幾把槍,把我們全幹掉。”然而團隊成員並沒有遲疑,同意修改。“這是我在蘋果最值得驕傲的時刻之一。”喬布斯回憶說。
新的設計出來了,手機的正麵完全是金剛玻璃,一直延伸到邊緣,與薄薄的不鏽鋼斜邊相連接。手機的每個零件似乎都是為了屏幕而服務。新設計的外觀簡樸而親切,讓人忍不住想要撫摸。而這也意味著,必須重新設計製作手機內部的電路板、天線和處理器,但是喬布斯認可了這種改動。“其他公司做了這麽長時間可能都已經發貨了,”法德爾說,“但是我們按下了複位鍵,重新來過。”
這款手機完全密封,這不僅體現了喬布斯的完美主義,也展現了他的控製欲。手機無法打開,也不可能更換電池。就像1984年最早的Mac一樣,喬布斯不想讓人在裏麵亂動。事實上,2011年,發現第三方修理店能夠打開iPhone 4後,蘋果公司放棄了之前使用的小螺絲,而改用一種五角形防撬螺絲,用市麵上的螺絲刀無法打開。由於無須更換電池,iPhone可以更薄。對喬布斯來說,總是越薄越好。“他始終以纖薄為美,”蒂姆·庫克說道,“從我們所有的產品上就能看出。我們有最薄的筆記本電腦,最薄的智能手機,我們的iPad也很薄,而且以後會更薄。”
iPhone發布
iPhone即將發布時,喬布斯決定像往常一樣,讓某家雜誌獨家參與發布會預演。他通過電話聯係到時代集團總編約翰·休伊(John Huey),開始了自己慣用的誇張言辭。“這是我們做過的最好的東西。”他說道,他本來想把這個獨家報道機會給《時代》雜誌,“但是《時代》雜誌的人都不夠聰明,不配寫,於是我打算給別人。”休伊把他介紹給列夫·格羅斯曼(Lev Grossman)——《時代》雜誌一位悟性高、精通文字的作家。格羅斯曼在其獨家報道中一針見血地指出,iPhone並沒有真正發明許多新功能,而隻是讓這些功能實用了很多。“但這很重要。如果工具不順手,我們往往會覺得是自己太傻,沒有閱讀使用手冊,或者手指太肥……如果工具很糟,我們會覺得自己也很遜。如果有人改進了工具,我們會覺得自己也完美了點兒。”
2007年1月,iPhone在舊金山Macworld大會亮相。喬布斯邀請了安迪·赫茨菲爾德、比爾·阿特金森、史蒂夫·沃茲尼亞克,以及1984年首款Mac的研發團隊,就像之前iMac發布時一樣。在其輝煌的產品演示生涯中,這可能是喬布斯最好的一次。“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個能夠改變一切的革命性產品。”他開場說道。喬布斯舉出了兩個較早的例子:最早的Mac,它“改變了整個計算機行業”,以及第一台iPod,“改變了整個音樂產業”。接著,經過一番小心翼翼的鋪墊,他引出了自己即將推出的新產品。“今天,我們將推出三款這一水準的革命性產品。第一個是寬屏觸控式iPod,第二個是一款革命性的手機,第三個是突破性的互聯網通信設備。”他又將這句話重複了一遍以示強調,然後他問道:“你們明白了嗎?這不是三台獨立的設備,而是一台設備,我們稱它為iPhone。”
5個月後,即2007年6月底,iPhone上市銷售,喬布斯夫婦前往位於帕洛奧圖的蘋果零售店,感受人們的興奮。由於喬布斯經常在新產品開始銷售的第一天去店裏,所以有些蘋果迷已等在專賣店裏期待他的到來,他們跟他打招呼,就好像他們碰到摩西去買《聖經》一樣。赫茨菲爾德和阿特金森也出現在忠實蘋果迷中間。“比爾排了一晚上的隊。”赫茨菲爾德說。喬布斯揮了揮手臂,笑了起來:“我送了他一部。”赫茨菲爾德回答:“他要6部。”
iPhone立刻被博客寫手們奉為“耶穌手機”。但是蘋果公司的競爭對手強調,售價500美元很難成功。“這是世界上最貴的手機,”微軟公司的史蒂夫·鮑爾默在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CNBC)的采訪時這樣說道,“它確實對商務人士沒有吸引力,因為沒有鍵盤。”微軟又一次低估了喬布斯的產品。至2010年底,蘋果公司已售出9 000萬部iPhone,其利潤占全球手機市場利潤總額的一半以上。
“史蒂夫了解人的欲望。”艾倫·凱說道。凱是施樂PARC的先驅,他在40年前就設想過推出一台Dynabook平板電腦。凱善於作出預言性的評價,於是喬布斯詢問他對於iPhone的看法。“把屏幕做成5英寸寬,8英寸長,世界就是你的了。”凱說。而他當時並不知道,iPhone的設計源自平板電腦的想法,並將應用於平板電腦上,而蘋果的平板電腦實現了並且實際上超越了凱所設想的Dyna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