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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第二天吃早飯的時候,我將我和燕子的決定轉告了爸媽。他們墜入一陣愁雲慘霧之後,還是答應了。


  答應了此事後,爸又一根接著一根抽起煙來,媽想對我說些什麽,可最終還是沒有張開口。我問他們是不是因為燕子現在已然住進了我們家,他們不願意再掏和之前一樣的彩禮錢了。就像是許多相處多年的戀人,到了結婚的時候,女方和男方要了和別人一樣的彩禮錢,男方就會覺的有些不應該,或是不值當。


  媽聽完我的話後,說:“倒不是這麽個意思。可現在問誰去借錢呢?還給你舅的錢,他又買了些羊;其它親戚的錢,人家也用到了別的地方。這一時半會兒的,上哪兒去找十萬塊呢!”


  “我看呐!這還不一定。”爸說,“要是燕子爸不接受這十八萬,就算這錢借來了也是白借。”


  “我看還是先預備上的好,不然———萬一說不準他就同意了呢?”


  “我看懸。”爸搖著頭說。


  如燕子爸所說的那樣,我們吃過早飯沒多久,他就來了。


  爸媽當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還是對他以禮相待,叫我燒了開水,沏了茶,媽又端來一些幹果和水果擺到了桌子上。


  剛來的時候,他倒還算是彬彬有禮,和爸媽談論著一些家長裏短的事情。可談著談著,他們又談到了彩禮錢上麵。一談到彩禮錢,畫風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說著說著就吵了起來。


  結果不言自明,十八萬的彩禮,燕子爸依然是不接受的。


  燕子爸不接受十八萬,同樣的,爸媽也接受不了三十萬。到最後,媽說要不然就報警,看警察怎麽說,要是說警察覺得這三十萬塊錢的彩禮合適,她也二話不說,娶得起燕子就娶,娶不起就讓他把燕子領回去。這固然是媽的氣話,可事情到了這個地步,隻能找警察秉持公正了。


  而燕子爸卻不同意這樣做,說這婚事根本就不在警察的管轄範圍內,大家做的都是法律之內的事情,要是媽非要叫警察來,他也不怕,因為他覺得他的做法合情合理,就算是警察來了,他也沒有錯。


  燕子爸連著來了三天,媽出於無奈,最後還是報了警。


  警察向我們了解情況了以後,說這類事情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之內,就算他們去管,也管不到哪兒去。並且說我們的事情並不像是普通的婚事,處理起來也很複雜,他們隻能對燕子爸做思想教育,並不能限製他的人身自由,讓他收回成命。處理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私了,能接受就接受,接受不了,就將女兒給燕子爸還回去,要是我們揪著燕子不放,理還在燕子爸那邊。至於說,警察對燕子爸說了些什麽,我們是不清楚的。不過,最後他同意了十八萬的彩禮錢,條件是剩下的十二萬,讓我們給他寫個欠條,兩年之內給清。


  爸說這事情我們還需再考慮一下,三天以後給他答複。燕子爸同意了爸的意思,說要是我們同意了這個處理結果,就讓我們三天以後準備好十八萬,同時寫好欠條等他。要是不同意,那他就會帶燕子走,就算是燕子不走,或是去了別的地方,他一直都會跟著燕子,直到拿到他應得的那三十萬的彩禮錢為止。


  在我們進行家庭會議的時候,燕子先表了態,說她不可能會跟他爸走,也不會去別的地方,除非是我們趕她走,不然的話她哪兒都不會去。至於說錢的事情,隻要爸能借的來,還錢的事情就應該由我和她來承擔。就算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地裏務農,她也不會有半點怨言。


  爸媽聽燕子這樣說,臉上的愁雲漸漸褪去了許多,可這一片愁雲褪去了以後,另一片的慘霧又接踵而來。家裏隻有八萬塊,剩下的錢又該從何而來呢?爸媽會這樣想,我又何嚐不是這樣想的。


  我曾經在心裏閃過一個念頭,那就是放棄燕子,不讓自己身負巨債,舉步艱難。可下一個未婚妻又會是如何呢?房子車子下來,也遠不止三十萬。況且燕子也願意一起跟我吃苦過日子,下一個會不會是個公主,這個誰也不知道。


  就在我們一家子愁眉不展,不知道怎麽辦的時候,小雅突然向燕子打來了電話,說她已經買好了來這裏的機票,估計三個小時候以後就會到這邊的機場。


  小雅突然來訪的舉動,讓我有些不解,於是便開口問燕子說:


  “她不是說等我們結婚的時候才來嗎?怎麽突然就要過來?”


  “她說她閑的無聊,過來轉轉———在這個節骨眼上,我當然也不希望她來,可.……我總不可能讓她把票退了,不讓她過來吧?”


  下午六點鍾的時候,我和燕子去了機場,在等待了半個小時之後,小雅招著手出現在了我們的視野裏。


  小雅算不上是一個五官精致的女孩,塌鼻子,小眼睛。身材相對來說,比燕子要矮一點,略顯粗壯一些,但肌膚卻要比燕子白皙的多。她披著蓬鬆的棕色卷發,上身穿著褐色的體恤,下搭著一條寬鬆的淺藍色牛仔褲。與我們交談時,舉止大方,言談自然。


  我和小雅是陌生的,但三言兩語間,那種陌生感就慢慢隱退,仿佛她隻是我一個多年不見的老同學或是老朋友———總之,她是非常健談的,也很會和人交流。從陌生到熟悉,我們也僅僅隻用了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


  晚上吃過晚飯,在燕子的臥室裏,她將這兩天所發生的事情都告訴了小雅。小雅知道了一切的來龍去脈後,就像是一個路見不平的俠士,叫嚷著要去找燕子爸理論理論。可大家都知道,對於這件事情來說,隻是簡單的理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根本的。唯一靠譜又有效的方法就是用錢解決問題。其實從客觀的角度來說,這件事歸根結底還是錢的事情,和所謂的親情,愛情、理智、情感、都是毫不沾邊的。


  三天的期限很快就到了,爸借到了六萬塊,剩下的錢便是我向表哥和沈文豪借的。他們一人借了我兩萬。至於還錢的日期,他們並沒有向我提起,隻是說有錢的時候還給他們便是了。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我的婚事會進行的如此之難;也沒有想過,有些人的親情在金錢麵前變的竟是如此渺小,甚至似乎從來都不曾存在過一般。有人可能會認為,是對方向我索取的彩禮錢數額較大,我才會認為,他與自己的女兒來說,是沒有親情的。然而,並非如此,從他給燕子下跪的那一刻起,他的身上已經失去了大多數人都具備的情感。目的,已然讓他離情感越離越遠,也並非隻是錢財,才會讓他有所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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