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蹊蹺
r張俊雷把盒子拿到鼻子邊上聞了一下,卻在聞到氣味之後怔住了。
“這是……火藥!?”
他的大腦飛快地思考起來:這個盒子裏裝過什麽?手槍!手槍最有可能,而且是使用過的手槍。但是這個盒子裏隻是裝手槍嗎?還是和花瓶在一起裝著?這個快遞裏是不是還少了什麽呢?
張俊雷蹲下,再一次撿起了一片碎片。
“你檢查得怎麽樣了?這個花瓶是不是凶器?”張俊雷扭頭問那個法醫。
“是的……應該吧!”那個法醫聲。
張俊雷歎了口氣,俯下身子開始檢查傷口。這樣子確實是由於鈍器擊打造成的。傷口在後腦勺,血液已經在頭發上和傷口上結痂了,死亡時間最起碼在六時之前了。
他站起身,環視四周。一切都擺放整齊,沒有什麽打鬥痕跡。門口的鎖子上也沒有撬過的痕跡,剛才檢查地板時,發現地板是打掃過的,但腳印是在拖把拖過的痕跡之上的,這就排除凶手事後打掃的可能了。也許……他們認識?或者最起碼死者是認識凶手的。
張俊雷又走到衛生間、臥室,發現這些地方都是打掃過的。屋子裏並沒有翻動過的痕跡。
他又回到死者旁邊,仔細打量死者。死者穿著一身睡衣,手腕上戴著一塊表。張俊雷把死者帶著表的那隻手拉起來,發現那隻表的表麵已經被打壞了,但是指針還在動。他又分別把死者兩隻胳膊的袖子挽起來,發現上麵還有一些淤青。
“這些應該是凶手用凶器打死者的時候,死者去擋的時候留下的痕跡吧?那這下應該能確定凶器就是那個花瓶了吧?要不然還有什麽會把手表玻璃打碎呢?”王新宇略有些激動的。
“拳頭也是可以的。這些東西都拍過照片了吧?”張俊為幾個屍體和周圍的東西問道。
“是的,我們拍過了。”
張俊雷把死者的衣服解開,發現死者的身體上還有很多處淤青。他又把死者的褲管挽了起來,看到的仍然是多處淤青。
這裏沒有那麽多明顯的打鬥痕跡,死者身上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的淤青呢?
張俊雷這樣想著,又蹲下去托起死者的頭。這時他才又注意到死者的後頸處有一些細的劃痕。
“現在基本上可以斷定,死者確實是被這個花瓶打死的。”
張俊雷剛完,突然意識到了什麽。他蹲下去撿起那些花瓶碎片,聞了聞,發現上麵也有一些火藥味,而且都是在碎片的內側。
“所以現在也就可以斷定,花瓶和那樣東西都是裝在這個包裹裏麵的。”
“什麽?什麽東西啊?”王新宇疑惑地問。
張俊雷並沒有理他,自顧自的走向衛生間,在衛生間裏的垃圾桶裏翻找了起來。然後又從衛生間出來到處找垃圾桶,翻了一遍又一遍,卻還是沒有翻到他想要的東西。
“也許……被凶手帶走了?又或者……等等!”張俊雷突然緊張起來,“王新宇,帶上一部分人跟我一起去收件地址。再等他們去查就來不及了!”
“等一下!”那個新法醫叫住了他們,“我要跟去嗎?”
“你不用了,就把這些證物還有屍體帶回去可以了。”張俊雷擺擺手完,就闊步走出門去。
“哦,對了。去那個收件地址的那些人把那旅館封了沒有?”張俊雷突然想起來問王新宇。
“我也不知道,我也沒問。”王新宇有些尷尬地。
“那就趕緊打電話。如果沒有封就趕緊封了”
“哦,好的。”
這時他們已經擠出了人群,向警車走去。
“給我一下死者的具體信息吧,順便我也想聽聽你對這個案子的看法。”
王新宇停了下來。這次張俊雷並沒有感覺到依然向前走著,鑽進了警車。等他已經坐進了警車開始擺弄大衣的時候他才發現,王新宇正站在車外看著他。
“怎麽不上車?再不上車就來不及了。”張俊雷有些奇怪地。
王新宇並沒有話,慢慢走到警車前擠了進來。
“開車吧。”王新宇對開車的人道。
車子發動了,王新宇才慢慢地:“我剛才跟在你的後麵了半,你都沒有聽嗎?”這話讓張俊雷愣住了,王新宇卻接著,“你的確很厲害,你也的確是我們隊裏的大功臣,剛剛執行完臥底任務回來就要被派來辦案,也的確是很辛苦。但是這並不代表你我之間不需要互相尊重。你前麵在我話的時候打斷過我很多次,我都沒有過什麽,但是剛才我跟在你的後麵,跟你了一大堆,你卻一個字都沒有聽進去。實話,這讓我很生氣。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尊重我。我覺得你和其他執行過臥底任務的人不一樣,倒是沒有那麽寡言少語,也沒有那麽讓人壓抑,但是你現在這樣子會不會有一些顯得你目中無人啊?”
王新宇的每一個字都很清晰,語氣也非常平靜。但他的這番話卻讓張俊雷感到了一些壓力,同時還有一些尷尬。王新宇稍微平靜了一會兒之後,向張俊雷伸出手,非常禮貌地:“雖然你可能已經知道了,但我覺得我還是需要自我介紹一下:我叫王新宇,是個實習警察,刑警大隊第三分隊的,請多指教。”
張俊雷木然的伸出手握住王新宇的手,尷尬地了一句:“多多指教。哦,對不起。不過我覺得我也需要解釋一下,我在辦案的時候,不喜歡別人和我話,所以我也不會仔細聽。也許這樣真的很不禮貌,但是這卻會讓我不斷的進度加快一些。我沒有提前告訴你這個事情,是我的不對。”
王新宇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又回到了開始的樣子,笑嘻嘻地:“死者呢名叫耿文,是一家公司的在職人員,無犯罪記錄。我看過了現場之後,認為凶手應該和死者認識。因為室內除了睡在地板上的花瓶,並沒有其他地方過於淩亂,也沒有明顯的打鬥痕跡,門鎖也沒有被撬過的痕跡,證明死者和凶手認識是自願讓對方進屋的。凶手的攻擊應該很突然,所以沒有搏鬥的跡象。快遞盒是用刀劃開的,而且我認為應該是凶手打開的。我們在地板上發現了凶手的腳印,但是都沒有在刀、盒子還有花瓶碎片上找到凶手的指紋。就從腳印上來看的話,估計凶手的身高應該在180㎝到185㎝之間。目前我隻能想到這麽多,但我想不通花瓶碎片上沒有指紋,凶手應該是戴著手套的。但是他戴著手套的快遞,多少會被死者懷疑的吧?”
“這氣,戴著手套進屋應該也很正常吧。我覺得這應該能證明,凶手在這間屋子裏麵停留的時間並不長。”張俊雷微笑著,“但是你的有些觀點我並不那樣認為。首先你剛才也看到了,耿文身上有很多淤青,除了後背,全身基本上都有,手表也被打碎了,證明耿文和凶手應該是搏鬥過的。我們在屋子裏麵卻並沒有發現有什麽打鬥過的痕跡,但是這卻不代表他們沒有打鬥過。現場很明顯是被打掃過的,但是地上的腳印,在拖把拖過的痕跡的上麵。上麵隻有一種腳印,現在我們應該可以初步的推測,那是凶手的。因為死者是穿著拖鞋的,並且他剛剛打掃過房間,他的拖鞋上應該也是幹淨的。還有,不知道你剛才有沒有注意到,那個快遞盒子實際上是被打開兩次的。一次是直接把膠帶撕了下來,第二次就是我們看到的用刀劃開的。因為在快遞盒子上封口處粘上的膠帶旁邊,有紙盒表麵那層薄紙翹起來的痕跡,證明這個封口用的膠帶並不是第一次粘到這上麵那條膠帶。而且我在紙盒裏還有碎片上麵聞到了火藥的味道。那個花瓶大不大不,那個盒子又正好能裝下花瓶,那火藥的味道是從哪裏來的呢?我覺得應該是手槍,況且那個盒子裏麵除了花瓶,剩下的空間好像也就隻能裝下一把手槍了。但是手槍沒有了。我們能在裏麵聞到火藥味證明,這把手槍是用過的,凶手為什麽不直接用手槍打死他?這就很值得懷疑,念完手槍現在是否還在凶手那裏,然後我剛才在耿文的家裏麵找了一圈都沒有找見,這證明應該就是那個第一次把盒子打開的那個人,把手槍藏起來了。首先那個人不可能是凶手,凶手應該是那個寄件人,那就隻可能是那個收件人了。現在我覺得還有幾個疑點:第一,凶手如果要係凶器的話,為什麽不直接寄一個炸彈把死者炸死,而是一定要親手把耿文殺死?對此我們可以解釋,他是為了確保能夠殺死耿文。但是如果他真的是要確保殺死死者,他也一定要保證安全吧?那大可以直接帶著凶器來,或是那把手槍或是那個花瓶。但他卻又要用計件這種複雜的方式。這是為什麽?第二,凶手把花瓶帶著手槍一起寄給了別人,然後又從別人那裏去取,就看上去好像挺複雜,好像挺安全,但實際上我們都能找到那個人,隻要稍微一問就能問出來。而且我覺得一會兒到了下一個死者那裏,我們會發現更多疑點。”。
“什麽?死者?”王新宇大叫了起來。
“對,”張俊雷微笑著對他,“我們一會兒就又有事可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