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敵我難分(二)
羅克呆了一陣,臉上現出了喜色。因為,他聽出來了那位“先生”話語中暗含的意思,不同的人聽那話可以聽出不同的意思,但羅克卻認為自己理解的意思才是正確的。
那位先生告訴他“首先要活著”,和上次他在李海洋麵前的話其實是一個意思,那就是注意隱藏保護自己。其次,他告誡自己,要遵從自己內心,也就是從心所欲,意即是,他希望自己能夠堅持自己抗日的理想,不能因為暫時沒有找到組織就放棄自己理想。最後那句“自助者,必助之”,的話是告訴自己,如果自己努力了,共產黨的組織一定會注意到他,並且將他吸納入自己的組織的。
這當然是他自己猜測的,至於沈英是不是這個意思,那大約也隻要知道了。
羅克剛想明白,便見剛才去買東西的張燕,此時提著兩兜水果走了過來。張燕皺著眉頭,向四處看了看,對羅客聲道:“我剛才看見那個漢奸了。”
“哪個漢奸?”羅克有些糊塗。
“就是咱們上次在育英中學見到的那個假冒記者,應該就是他告密導致李主任被捕的。”張燕道。
“李海洋現在是共黨叛徒,沒有什麽李主任。”羅克糾正道。
“那也是他因別人告密被捕才叛變的。”張燕不滿地道:“何況,李主任是叛徒的風聲,也是保安大隊那邊傳出來的吧,敵饒話語難道可信嗎?也許,這是敵人嫁禍栽贓的陰謀。”
羅克皺起了眉頭,他覺得李海洋不是叛徒的可能性很,何況李海洋現在已經銷聲匿跡,沒有人知道李海洋去了哪裏。
“等等看吧,時間會證明一切的。”羅克道。完,他從張燕接過水果,向監獄方向走去,那裏麵關著他們一些影通共嫌疑”的同事,他倆要去探望一下。
沈英向前走著,忽然發現他剛才從監獄中領出的三男一女中的一人,站在馬路旁邊,左右張望,似乎在等人,在他的不遠處,有一個公共電話亭。
沈英想了想,記得這人叫陳廣明,外在身份是一名廚子,不過看他的樣子,怎麽都不象一名廚師。
對於陳廣明的真實身份,沈英並不知道。黨組合隻是讓他幫助營救同誌,至於這些同誌是黨員還是黨外友好人士就一概不知了。
不過,這些被營救的同誌也是一樣,對自己的身份毫不知情,他們至多知道自己被營救了,至於營救者是什麽身份,他們一般也不會知曉。畢竟,有時候,黨組織並不會直接出麵,而是通過輾轉托饒方法救人。因此,領他們出來的人不一定就是黨組織的人,也有可能是不明真相的特務漢奸。
陳廣明見到沈英向這邊走來,象是有點緊張的樣子。沈英也沒多想,出麵人和被營救者沒啥可接觸,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才是正常的。因此,他隻是打算路過時,順便給陳廣明打個招呼。
但當他還未走到陳廣明麵前時,一輛黃包車來到陳廣明旁邊,從上麵走下一人,熱情的拉住了陳廣明著話。
沈英見到那人,瞳孔縮了一下,這個人他再熟悉不過——劉一刀。
這時候,劉一刀扭頭看到了沈英,有些驚訝:“沈英,你怎麽也在這?”
陳廣明怎麽和劉一刀這麽熟悉,難道他也是軍統的人?如果,他是軍統係統的人,那麽上級黨組織知道嗎?陳廣明是黨員嗎?如果他是黨員,那麽他會不會就是軍統滲入我黨的特務呢?
一係列的疑問在沈英的心中升起,但他此時並沒有閑暇思索。因為劉一刀就在麵前,他不能讓劉一刀懷疑自己的身份。
“幫幾個朋友贖人,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啊。對了,劉哥,你和這位陳先生認識?”
“嗨,都是自己人。我本來正想法把他撈出來的,結果沈老弟你把他給撈出了,剛才他給我打電話,讓我來接他,我還挺高興呢。正好,咱們三人湊到一塊,到春風閣包個間,也好給陳老弟壓驚接風。”
聽得劉一刀如此,沈英立刻確定了陳廣明的軍統身份,但他麵上依然神色不變,笑容和煦地道:“這敢請好,我受別人之托,賺些捐客錢,沒想到還順手救了自己人。早知道,我直接問你劉哥要錢交人好了。”
“什麽捐客,就是個拉皮條的,你子還搞得跟正兒八經似的。”劉一刀哈哈大笑道。
“你那個捐客隻怕是共產黨請托的,不定他本人就是共黨。”陳廣明在旁邊道。
“共黨也好,民會也罷。總之,我是不關心的,給錢辦事,經地義。”沈英道。
“你子,鑽錢眼裏了,就認錢了!為了錢,連共黨請托的事都敢幹。既然你當皮條客掙了一筆錢,今晚的飯可就得你請了。”劉一刀又發揮了他見麵宰一刀的特長。
“應該,應該。陳兄弟既然是咱們自己人,自然要多多親近。”沈英忙不迭地答應道。
晚上,三人圍坐一桌,屋子是隔屋,不用擔心他人偷聽,於是三人便喝邊聊。在劉一刀的介紹下,陳廣明知道沈英是也是軍統人員,自然也放下心防,知無不言。
三人聊著聊著,便聊到陳廣明怎麽加入到軍統的事上來了。沈英有些好奇地問道:“陳兄弟,聽劉哥這麽一,你當年也是打鬼子的威風人物,曾參加過八路軍和日本鬼子正麵杠過,並且親手格殺過兩名鬼子,立下了這樣的功勞,八路軍怎麽會不要你了,而導致你投入軍統。”
“來話長,我有次執行任務時,負嬸隊。路過一戶農家時,實在餓得受不了,便偷了人家老鄉一隻雞,偷偷烤了吃。誰知在吃雞時,被人家抓了個正著,於是人家把我綁了去送到了軍分區。軍分區的領導知道了十分憤怒,要公開宣判,明正典刑。要知道八路軍的軍紀十分嚴格,不拿群眾一針一線,這是八路軍的鐵律,司務長貪汙米五斤以上,都可以槍保我這偷人家一隻雞,都夠得上槍斃的資格了。幸好那綁我去的農民後來了解到,我曾上場殺過鬼子,是因為負嬸隊沒吃的,才偷了他的雞,便去找軍分區領導求情,不願追究,請求饒過我……”
旁邊的劉一刀聽到這裏,吸口冷氣:“偷吃隻雞都要被槍斃,這八路軍的紀律也太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