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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塵廬、塵世

  隨著江北、張厚風與趙婧、店老闆四人之間愈發熱絡,他們也知曉了這店老闆和趙婧之間的關係。

  店老闆名叫譚城,和江北同歲,都是即將踏入而立之年的『老男人』。

  小時候的譚城偏科極其嚴重,對於文學、歷史類的學科和知識興趣極高,且成績不俗,但數學、化學這些就差的離譜。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足足蹲級蹲了三次,愣是和比他小了三歲的趙婧成了同窗。

  作為比一般老師都要更老牌的學校老人,譚城幾乎一直都在趙婧的中學時代扮演著保護傘的角色。

  她每次被欺負,都會有一個瘦弱且木訥的『老』同學在身邊罩著。

  時間久了,學校內的人,都已經把他們當成了情侶。

  但只有當事人知道,他們兩個只是朋友,非常普通的朋友。

  譚城是個不善言辭的人,或者說談話技巧很低的那類鋼鐵直男。

  這麼多年,或許這麼多年他心裡對趙婧有著一份感情,但偏偏從沒開過口。

  三個男人聊起了少年時期,譚城罕見的多說了些話。

  一旁的趙婧見黑炭妞竟然睡熟,推了推江北,然後說道:「我去給她取個被子和枕頭。」

  江北回過頭看了眼蜷縮在自己身後的黑炭妞,有些愧疚,明明說好今天不喝多,看現在自己的狀態,恐怕是收不住了……

  「謝謝了。」

  「不用~你們聊吧。」趙婧嫣然一笑,起身走向了『竹樓』的二樓。

  二樓很矮,舉架也就兩米不到的樣子,是譚城平日睡覺的地方。

  在這裡常年都會放置一床碎花的被子,那是趙婧的。

  「唉……」

  不知道是酒精的緣故,還是趙婧看到這床被子心有感觸,她重重的嘆了口氣,沒有第一時間抱著被子下樓。

  而是燙到了二樓的榻上,眨巴著眼睛盯著窗外漆黑的竹林。

  這種鳥不拉屎的地方,怎麼會有這麼一家酒館呢?

  「還不是因為你!」趙婧自嘲似得說了一句,然後她的思緒便飛回了她攝影大賽輸給唐語嫣的那天夜裡。

  那時候的譚城還沒有蓄鬚,臉上白白凈凈,頭髮也是清清爽爽。

  那個時候的譚城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皂氣息和陽光味道,那是最能讓趙婧心安的味道。

  但那天,她把那個味道殺死了。

  當天比賽結果公布,她心裡不服。

  一個做寫實攝影的女攝影師,用一張貧困山區的寫實照片,就從她手裡搶走了那個分量不輕的冠軍。

  在那之前,天才女攝影的名頭,還是屬於她的。

  從小便爭強好勝的性格,讓她無法接受這樣的失敗,所以夜裡她關掉了手機,背著所有人跑到了一家酒館買醉。

  那一年是趙雷火遍大江南北的一年,與《成都》一起火的,正是她當時買醉的『小酒館』。

  一首《成都》,讓全國人民認識了趙雷。

  那些像故事一樣的歌詞,深深的扎進每個人的內心。

  很多人都會好奇,包括趙婧。

  到底《成都》里唱到的小酒館是真實存在,還是虛構的世外桃源呢?

  直到她莽莽撞撞走進了這家酒館兒,才誤打誤撞的找到了它。

  歌曲里的小酒館就是這間佔地面積並不算大的小店。

  雖然她窩在最角落,但還是能遠遠的就能看見很多慕名而來的遊客在這裡拍照。

  他們裡面幾乎全部都是憑著趙雷的歌曲來尋跡的。

  作為地道的老成都人,她從沒想過,竟然需要通過一個京城的歌手來知曉一家成都的店。

  那家小酒館坐落在玉林路的一棟在普通不過的居民樓下。

  她還記得,小店兩旁有少許的綠色植物圍裹。

  右邊的爬山虎已經不安分的爬進了窗口。

  因為注意力都放在了酒和爬山虎上,反而沒有注意到步入小酒館時,和她側身而過的譚城。

  那時候的譚城還不是酒館和茶館的老闆,只是一個在酒水供應商的業務員。

  她是來買醉的,譚城是來送貨的。

  她只想一品酒滋味,只想用酒精把自己麻醉,所以目空一切的她,自然也看不到步履匆忙的譚城!

  推門而入,酒館里放著的歌曲,朗朗上口。

  『董小姐』隨著音樂四處飄揚,在昏暗的燈光下被客人們下了酒。

  她當時還吐槽了一句:「是不是不唱民謠就tm不會喝酒?」

  只可惜她罕見的爆粗口,沒有被任何人聽到,她也沒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而去而復返的譚城,也沒能引起她的注意。

  她選了個最靠角落的位置,一個人要了兩打啤酒。

  桌上放著一個燈具,上面赫然的寫著小酒館的生日,1997年1月18日。

  而在周邊的牆上,貼著很多海報,彰顯著酒館的品味。

  還有許多小酒館歷年來,收到的從各界人士手裡,收集來的關於它成長足跡的物品。

  她趁著服務小哥上酒的功夫,問了一句:「這裡都開了十多年了?」

  小哥樂呵呵的點著頭:「沒錯啊,反正老闆是這麼說的。」

  她聽后哈哈大笑,笑的及其誇張,她似乎很想把自己裝成不那麼失落,甚至想把自己偽裝成就是來開心的那種人。

  就在她和小哥攀談的過程中,無意間瞥見了遠處捏著檸檬水默默注視她的譚城。

  那個時候的她,幾乎要抓狂了。

  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他憑什麼要跟著自己?他難道以為,自己只屬於他?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從初中到大學畢業,他都有意無意的和自己保持著朋友之上、戀人未滿的關係?

  有病!

  這股無名的火氣,來的突然,連她自己都鬧不清是因為什麼。

  她故作和服務小哥聊得熱絡的樣子,攀談著酒館的歷史。

  小哥偏偏也是個健談的性子,他和趙婧聊了很久,講了很多。

  聊音樂、聊情懷、聊故事、聊趙雷……

  趙婧本不是個音樂迷,甚至對趙雷的了解也只限於《成都》這一首歌。

  不知是為了故意扮給譚城看,還是啤酒的酒勁兒來的太快。

  她的眼眸愈發迷離,直至綻放桃花。

  「其實當時趙雷也是在我們這個酒館當駐唱來著,後來才慢慢出名……」服務小哥嘴巴里不停的講著。

  趙婧全然沒在意服務小哥嘴裡的話,而是拉起了他的手,眼睛卻瞥著譚城。

  「這個酒館就是趙雷歌曲里的酒館無誤嗎?」她氣若幽蘭,酒氣撲到了服務小哥的臉上。

  小哥咽了咽口水,斬釘截鐵的回答:「必須的」。

  趙婧把目光收了回來,同時她也注意到了小哥的緊張和不安分的手。

  她推開了服務小哥,笑呵呵的靠在了沙發上,大聲問道:「有一個問題,我一直好奇,到底是小酒館成就了趙雷,還是趙雷成就了小酒館……」

  「我覺得這就是一件雙贏的結果。如果沒有小酒館,趙雷的故事就不會完整,也許他可以去另外的酒肆,但還能遇到同樣的人嗎?」

  服務小哥訕訕一笑,收回了那隻已經伸出去的咸豬手。

  趙婧咧嘴一笑,俏臉撲紅:「你的意思是,人更重要了?」

  服務小哥倒沒有因為尷尬而離開,反而點了點頭:「沒錯,人最重要。」

  「那你告訴那個人,今天我肯定要不醉不休,讓他帶我回去!」趙婧指了指譚城對服務小哥說道,然後把杯里的啤酒一飲而盡。

  遠處的譚城默默的盯著她,把一切都在看眼裡,卻並沒有阻攔。

  雖然他知道這兩打啤酒如果都喝下去,對於一個喝兩瓶啤酒就會頭暈到嘔吐的女孩兒來說,是致『死』量。

  但他還是選擇了讓她放縱,第一次選擇了在她身後默默的看著。

  當然還很青澀的趙婧不懂『傷心的時候不能喝酒,更不能聽歌,尤其是不能聽民謠!』這個道理,所以她醉的很快。

  《董小姐》結束,《畫》響起。

  趙雷唱出了微不足道的事,而這些事卻滲透到了趙婧的精神里。

  那是她愛醉酒的第一天,也是譚城愈發沉默的第一天。

  她發了瘋一樣喝著,很快就喝到嘔吐。

  然後繼續喝、繼續吐、繼續喝,繼續吐。

  直到徹底的不省人事,才被一旁默默陪著她喝了一夜檸檬水的譚城背回了家。

  醉醺醺的她,在譚城家歇斯底里的哭,無法無天的鬧。

  她幾年的努力只為了一個冠軍,明明唾手可得,但偏偏失之交臂。

  她十分清楚,自己的創作靈感已經開始下滑,這次拿不到那個成就,以後的機會更低。

  所以那個時候的她,根本無法承受這樣的打擊。

  她任性的拿譚城撒著火,用拳頭錘、用牙齒咬……

  譚城默默的承受,默默的忍著,把舔狗的角色扮演的出神入化。

  直到她突然狠著臉問譚城:「你是不是喜歡我?你是不是在想,對我好就能擁有我?那我告訴你,錯了!大錯特錯!」

  譚城只是笑了笑,說了聲:「知道了」,然後繼續任由她撒潑、瀉火,直至她在譚城懷裡熟睡過去。

  她那天斷篇斷的可怕,幾乎已經把一切經過都忘了個乾乾淨淨,但偏偏記住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一股淡淡的香皂氣息和陽光的味道。

  從那天開始,趙婧似乎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

  單反相機送給了朋友,攝影再也沒碰過,反而開始喜歡上了四處溜達、買醉的生活。

  小酒館兒成了她的最愛,民謠成了她的精神食量,譚城成了她最普通的朋友。

  以前趙雷還沒有唱《成都》時,她總分不清楚酒館與清吧的區別。

  那時的她,總算對此有了一個比較明顯的分界線!

  民謠就是一首首故事,而她認為小酒館就是最佳的聽故事的場所。

  她最喜歡的位置是一處最靠牆的角落。

  裡面的燈光較暗,極力的配合著場子里蕭索、寂寞、無奈、混沌、茫然……的氣氛!

  每一束光和被光投射來的影子,都像是電影膠片上的畫面,訴說著酒館里所有人的故事。

  她在這裡認識了很多人,有錢的、有理想的、有故事的……

  而譚城呢?

  自那那天晚上過後,便不再扮演舔狗,心灰意冷的開了間茶樓,起名塵廬。

  一年半后,兩人再次遇到之時,便是在『塵廬』之中。

  譚城那時的鬍鬚已經很長,完全看不出是個年輕人的樣子,而且身形枯槁如木,似是為了什麼嘔出了心血。

  如果不是他們認識的實在太久,換個人肯定認不出大變樣的譚城。

  已經喝過一場大酒的她,摒退了那天的一眾狐朋狗友。

  獨自一人佔據了整個塵廬,用粗劣的茶碗飲著譚城親手泡的茶,喝了一夜。

  他們彷彿從沒有過嫌隙,從沒有過矛盾。

  一如當年上課時那樣的默契、投機。

  譚城告訴她自己看了多少本書,她告訴譚城自己和朋友組建了旅行社……

  清晨臨走的時候,她欲言又止。

  心中有一萬句對不起,卻不知怎麼開口。

  最後只留下一句「其實這一年多過去,我發現我還是喜歡喝酒……」之後,便蕭索而去。

  自那以後,他們的關係從零點之下的真普通朋友,又破冰到了好朋友的階段。

  彼此保持著距離,卻又親密無間。

  這種關係很微妙,但她覺得這樣最美好。

  但譚城顯然不這麼想,他這輩子如果還有目標,或許就是和趙婧確立關係。

  所以當兩人關係破冰的第三個月,他在郊外找了處四周都是竹林的地方,又跑回跟老家的二叔學會了釀酒的工藝。

  然後愣是給『愛喝酒』的趙婧,開了個酒館,起名叫『塵世』。

  塵廬,塵世。

  一處是譚城給自己開的茶館,一處是他給趙婧開的私家酒館兒。

  當然,她也為譚城拉來了很多的顧客,以往的朋友,生意的客人……

  比如此時正和譚城喝的火熱的江北和張厚風。

  否則一個藏得比巨龍寶藏還隱秘的『塵世』,誰能找的到……

  趙婧抱著那床碎花被子愣了很久,等她收回思緒下樓時,三個大老爺們已經從詩詞歌賦,聊到了帝王將相……

  看著譚城少有的放鬆,她會心一笑。

  看來不論是什麼樣的男人,只要是喝多了,都能說出一大堆關於歷史、國家方面的見解,平時低調少語的江北不例外,呆如木頭的譚城亦如此。

  當她在給黑炭妞取來被子蓋上的時候,剛巧瞥見了放在黑炭妞旁邊的電話。

  她剛想把電話挪到一旁,自己方便給黑炭妞墊上枕頭,就感覺到了手裡的電話在震動。

  她下意識的按下了靜音鍵。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她的工作習慣。

  側過頭看了眼正和張厚峰、譚城兩人喝的臉紅脖子粗的江北。

  又看了眼來來電顯示上的照片,她偷偷收起了江北的手機,打消了遞過去的打算。

  另一邊的江北對此渾然不覺,只顧著和眼前這兩個老爺們兒吹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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