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0

  「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阿,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

  ——《聖經:西番雅書》

  十五個人的屍體在村口的三條大木柱中間拉起的繩索上懸吊著,晚夏時節,屍體散發出難聞的腐敗氣息,但阿爾格隆村的村民並沒有表現出厭惡的心緒,而是一同拍手稱快。這十五具屍體吊在這裡就像一個無言的門神,至少能庇佑阿爾格隆從今往後好幾年不再遭受任何程度的盜匪侵襲。

  彭易之遙望著戴維斯和他的人馬魚貫進入村中心的小聖堂,而維桑的戰士們則在每一戶村民中找到了自己的幫手:村民們樂於分享自己的多餘床榻給這些庇佑自己一方平安的守護神們。戴維斯的東奧彌爾士兵們幾乎要高興壞了,劉峻辰為了他們的到來特意在小聖堂舉行了一場小型宴會,由喬伊斯來為他們祝酒。燒烤乳豬,烤羊肋排,還有大塊的白麵包,那都是無論這些東奧彌爾人還是平民或是之後成為匪徒都不曾享受過的好東西,但真正將他們的情緒點燃的是他們親眼看見了劉峻辰指揮人手運送了五車糧食到他們的家鄉。

  「阿格尼萬歲!劉峻辰副官萬歲!」一名醉醺醺的東奧彌爾壯漢站了起來,拿著酒杯大聲宣布。

  「萬歲!萬歲!」東奧彌爾人們附和道。

  彭易之微笑著看著這一切,這一回他沒有對劉峻辰揮霍金錢感到痛惜,因為這些錢確實是用在了需要的地方:他們現在約莫有兩百二十名戰士和一百匹馬,不管是盔甲還是刀劍都儲備充分,是一支裝備精良的軍隊了,甚至比柯蒂斯堡伯爵的常備軍都更加強大,而說到柯蒂斯堡伯爵,昨天晚上阿格尼就和格里芬一起去往了柯蒂斯堡,向伯爵稟告匪患已解決的好消息,說不好還能被封個爵位;封爵就說明有了自己的封地,這些異邦的冒險者們也就有了自己夢寐以求的落腳點,就算是在這片未知的大陸上站穩了腳跟。

  彭易之在阿爾格隆的村道上走著,見到的每個村民都恭敬地向阿格尼爵士大人的侍從致敬,這讓彭易之產生了一種當時在威遠城大街上行走前往圓形劇場參加慶功宴會時的錯覺,這種錯覺讓他有些飄飄然。一路上他見到了許多這幾天暫住在阿爾格隆的洛溪團老兵和少年兵們,被分散在每個村民家中的維桑士兵不僅全額支付他們食宿產生的費用(當然是由劉峻辰出錢),還會在訓練之餘替農戶們分擔農活,這讓這些農民很高興,因為他們自打生下來就沒有見過會幫他們干農活的士兵,士兵每次來的時候都只會帶走一大堆糧食和貢稅,或許還拉走一隊壯丁,只會給他們增添煩惱。而這些來自於維桑的士兵完全顛覆了他們對於「士兵」這一概念的認知,他們感到幸運。

  他們算是真正站住腳了嗎?彭易之困惑著,但他想自己沒有選擇,只能選擇相信阿格尼,而阿格尼總是將他們引領向勝利的一方。他開始理解那些洛溪團的老兵們為什麼像邪教崇拜一樣追隨著阿格尼這個人了,是的,他年輕,甚至有些老兵的歲數比他大一輪。但他確實有著這樣的能力洞察世間之事,好像一盞指路的明燈一樣,而在這盞明燈下,他們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依照阿格尼的命令去戰鬥。彭易之知道不應該這樣相信自己的領袖,即使是阿格尼也有自己的性格缺陷,也會有做錯決斷的時候,而身為領袖的他即使做出任何一個錯誤的決定都可能導致好些人喪命,但他還是無法控制的想要去追隨阿格尼,去追隨陳生,那個在漆吳山的山頂上揮舞著赤羽白鷹旗的洛溪團團長。

  還能要求些什麼呢?他有著和自己一樣的目的,這就足夠了。

  彭易之這麼想著,在村道上行走,點起了一根煙,靜靜等待著阿格尼和格里芬回來,給他們帶來些好消息。作為阿格尼的侍從,他本有資格加入小聖堂的宴會,和那些東奧彌爾的戰士一起吃點好東西——深入接觸之後,他也能感覺到這些東奧彌爾人並沒有他想象中那樣壞,他們也只是為了謀生路和一口熱飯的可憐人。但他並不沉溺於口腹之慾,嘈雜的宴會也讓他頭暈腦脹,他便像當初逃離威遠城的圓形劇場一樣逃離了宴會現場,想一個人到處走走。

  說來也奇怪,彭易之能感覺到自己的性格在來到希羅的這一個多月時間裡逐漸被改變。他本是桀驁不馴的頑固派,性格孤僻乖戾,時常與人動怒,但阿爾格隆的村民總是對他笑臉相向;村口的酒館老闆總是在他喝酒的時候免費為他附送額外的下酒小菜,染坊主人的女兒時常拿他開沒有惡意的玩笑,讓他不要那麼嚴肅。管理蜂箱的大叔總是在他路過的時候熱情的招呼他來嘗一嘗剛剛從蜂巢里掏出來的蜂蜜,就連村莊的守夜人也會和他一起打橋牌,有時候還賭幾個銅板。他們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彭易之這麼想著……和望江堡的鄰居們有些相像,他們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每當想到這裡,彭易之都會忍不住落淚,只不過落淚的時候他會特意藏起來不讓別人看見。

  走到村口的時候,遠遠望向通往阿爾格隆的大道,彭易之看到了自己熟悉的身影:那是兩名穿著板甲的騎士,毫無疑問,那是他所熟悉的阿格尼和格里芬。與離開的時候不同的是,阿格尼的戰馬披上了白色的罩袍,那是在拉札德尼亞只有貴族才被允許使用的馬匹裝飾,騎著白罩袍戰馬的阿格尼顯得威風凜凜。

  「戰神阿瑞斯,騎在白色的馴鹿上。」阿格尼·柯蒂斯笑了一下,念了一句見回組軍歌的歌詞。

  「您回來了,阿格尼爵士?」彭易之恭敬地向二人行禮。

  「不再是『爵士』了,侍從。」格里芬莊嚴的宣布,「現在他是雷諾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

  饗宴持續了一天一夜,士兵們整晚都在開懷暢飲,每個人都喝得滿臉通紅。他們不斷的舉杯敬酒,互相吹噓自己過往的經歷,互相說笑話然後一起笑的前仰後合,每一道菜他們都像餓鬼一般吃個不休。昨日還在刀兵相見的年輕人,今天上了酒桌就成了好兄弟。阿格尼不勝酒力,午夜剛過的時分就先行前往喬伊斯家休憩,剩餘的士兵們圍著篝火,和阿爾格隆的村民們一起又唱又跳,直到天亮。

  格里芬在清晨走進了阿格尼·柯蒂斯的房間,穿著他那雕刻著他家族盾徽的胸甲。格里芬·達勒的家族盾徽是黑底狼獾——那本不是經常在卡爾加里出現的動物,但因為達勒家族的先祖因為在卡爾加里王國的御林中為保護國王而獵殺了一隻狼獾而被破格提拔為了貴族,狼獾這種動物就默默地在達勒家族的盾徽上呆了一百多年。而現在,他傳到了格里芬的手上。

  「我有件事情要告訴你,阿格尼男爵。」

  「怎麼了?爵士?」阿格尼打著哈欠從床上爬了起來,「我正結束完東奧彌爾人的應酬,累得不行呢。」

  「我有一件事情沒有和你說。」格里芬給自己找了一個座位,並倒上一杯麥酒。「我並不是沒有封地的誓言騎士。」

  「這有什麼?」阿格尼不解的問。

  「你是知道的,防人之心不可無,我也沒有那麼相信你……莫里斯男爵告訴我,你要來到雷諾茨山堡,今後還可能成為阿爾格隆的男爵。但我不知道我的封君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所以趁著你還和我一樣地位的時候,我在您身上做了一個實驗。」格里芬囁嚅著小聲說。

  阿格尼坐了起來,尖銳的盯著格里芬的眼睛:「所以,你的封地在阿爾格隆附近,或許是哪一處的農場。」

  「對的.……」格里芬正要回答,話音未落,卻被阿格尼所打斷:「是沃雷丁的農莊。對嗎?告訴我,格里芬,你想說的是這個?」

  「對的。」格里芬說,「那個強姦農場少女的騎士……那個壯漢安德魯,並不是一名真正的騎士,他是我的侍從。」

  「所以你測試出什麼來了?格里芬,告訴我,你用那個可憐的少女得到了什麼樣的答案?」阿格尼沉著臉說。

  「我認為你有一顆善良而勇敢的心,男爵大人,」格里芬說,「您會為了您的領民和封臣不懼艱險,誓死保護他們的安全,是一名真正的騎士。對不起……之前我一直以為您雖然是伯爵大人的子嗣,但在外和異鄉人相處時間久了,會……」

  「格里芬,站起來。」阿格尼命令,「這是命令。」

  格里芬渾身一震,阿格尼從沒給他這麼嚴肅的下過命令,準確的說,他幾乎不給格里芬下命令,即使有什麼事情要拜託格里芬,他也是好聲好氣的和格里芬商量,但現在的阿格尼在生氣。他能清晰的感受出來,甚至比和壯漢安德魯對打的時候更生氣。格里芬站了起來。

  「梆!」重重的一拳,那是阿格尼扎穩了腳步,扭腰揮出的全力一拳,直打到格里芬沒有頭盔保護著的臉上,把他轟到了牆上,撞得格里芬好像能看見有七十二個小矮人圍著他跳草裙舞。這拳打掉了格里芬的一顆大牙,他踉蹌著穩住腳步,重新站回了自己的位置,低著頭面對阿格尼,腦袋直發暈。

  「你知道我為什麼打你嗎?」阿格尼語調低沉的問。

  「我……我不知道,爵士。是因為我測試了你,你感到被侮辱了?」格里芬斷斷續續的說著,嘴裡都是血,他每說一句話,血就順著自己的嘴唇往下滴,拉出一條條細細的紅線。

  「不,這拳為了沃雷丁的女兒。」阿格尼一字一句地說,「因為自身實力不足或是外敵過於強大而保護不了自己的領民並不是錯,但拿自己領民的性命和尊嚴開玩笑的人,不配有自己的領地。」

  「是的,男爵大人。」格里芬誠懇的道歉,「以朱庇特的名義發誓,絕不會再有第二次。」

  「很好。」阿格尼說完,緊緊抱住了格里芬,「這個擁抱來自於你的封君、同袍和兄弟,你向我說了實話,證明你已經開始信任我,我也將回饋給你足夠的信任和尊敬,賞罰之間並不抵觸。從今往後,你的命就是我的命,我阿格尼·柯蒂斯將誓死保衛你的一切權利。」

  「好。」格里芬哭了出來,血水和鼻涕、眼淚一起在他的臉上肆意縱走,直把阿格尼肩上的衣物弄得粘乎乎的。

  「艾能奇!彭易之!」阿格尼大聲呼喚他的侍從,二人連忙從門外跑了進來。「勞駕你們跑一趟,去幫我把戴維斯·德雷克爵士請過來。」

  剛剛獲封阿爾格隆南方一個小農莊的戴維斯·德雷克此時已經是阿格尼的封臣了,但他並不清楚在一個剛剛結束宴會的夜晚,阿格尼召見他有什麼要緊事務。戴維斯揉著惺忪的睡眼來到了阿格尼的屋子,第一個看到的卻是臉上腫著一塊兒的格里芬·達勒爵士。

  「怎麼了?格里芬爵士,您臉上這是……」戴維斯一看就忍不住笑出了聲,「您這是被老婆打了?」

  格里芬沉著臉一前一後把事情告訴了戴維斯,戴維斯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找了個椅子坐下,並為自己倒了一杯麥酒,然後點上一根煙:「格里芬爵士這番舉動著實不太恰當,但是阿格尼男爵,您喊我來有什麼事情嗎?」

  「我們現在有二百二十名士兵,一百匹戰馬,在密涅瓦城搜羅雇傭兵的人返回之後,也許還能再多上幾十個人。」阿格尼說,「這已經是一支軍隊了,而不是一夥鬆散的土匪或冒險者。我希望能建立一個組織來領導這支軍隊。」

  「建立組織?」戴維斯抬了抬眉毛,「恕我直言,大人,我們兩個是您的封臣,而這些士兵都聽命於您。」

  「但我並不希望以君臣的樣子和你們相處,在外人面前做做樣子無可厚非,」阿格尼道,「但我把你們視作兄弟。我希望這支軍隊日後應該如何使用,應當由我們共同商議決定。」

  「我真是受寵若驚,大人。」戴維斯放下了手裡的酒杯,「這是莫大的信任和榮耀。」

  「很好,至少我們在某些方面達成共識了。」阿格尼說著,「部隊不能沒有名稱,我已經聽了太多次『卡爾加里黑袍騎士』『密涅瓦步兵大隊』這樣的名字了,我想,這支部隊的名字今後就叫做『盟約團』。」

  「為什麼叫盟約團?」格里芬問阿格尼。

  「正如我所說,我不希望以君臣的方式和你們相處,我把我們之間的聯合視為平等的結盟。」阿格尼拍了拍肩膀上的血漬,「所以這支部隊,我希望稱他為『盟約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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