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蔡公 熱血
變法從來幹戈事,豈少熱血灑丹心。
在蔡三正式拜入岱廟門下,自緣通老和尚那兒得來“定慧”這個法號之後,又是一通“傳袈”與“授業”的儀式。蔡三由此得到了一件百納衣和一大摞泛黃的經卷。
雖這百納衣是由山下鎮子裏的施主們布施的碎布拚湊的,但針線密實,比之蔡三郎身上原本那件不知穿了多久的“破爛”強多了。
倒不是廟裏連買一件衣服的錢都沒有,畢竟廟裏的雲牛可是個賺錢的寶貝。隻不過這百納衣要集百家之施乃是佛門傳統罷了。
之後便是早齋,兒郎、胖墩、緣通老和尚和自今日起的定慧和尚,齊坐一堂。吃的自是粗茶淡飯,是以廟外牛棚旁的石灶台熬煮的米粥還有雲牛奶。
雖有古語謂之食不言、寢不語,但三個相投的孩子和一個祥和的老人家總是有很多可以聊的話題。
比如聊到廟裏的齋飯——據緣通老和尚,由於禪宗傳人多有不愛沾染錢財之物者,亦不似釋宗有化緣的習俗,固多是寺廟有自耕之地或有所織造。似岱廟的雲牛便謂有所織造,可以雲牛所產物資於山下市鎮與俗家換取所需。
至於自耕之地——早在緣通老和尚還不是主持的年頭,約莫數十載前,岱廟還有兩間正殿尚存,廟裏也有僧眾五六人,那時在廟後還是有一片耕地的。後來比緣通老和尚更老的和尚們都隨光陰坐化,年輕有作為的和尚也陸陸續續遷去了一些名氣更大的寺廟,是去修行……
如是多年,便隻剩緣通上師一人還守著岱廟,便沒有再種那麽大一片土地的必要了……
吃過早齋,已然收拾好行囊的辰風與圖涯彼此對視一眼,遂知別時即至。
胖墩抬起手拍了拍三郎的手臂……然後抱袖對老和尚道:“緣通上師,此番我與圖涯下山曆練,初來泰岜,所獲頗多。我二人多謝上師的指點和三郎阿不——定慧兄的招待。”
“不過此番出行事關圖涯兄家人的安危,故我等唯恐遲遲,便不多作打擾了。”
“啊,那我就不留圖涯哥和辰風哥了,這種事確實是頭等的大。三郎我唯有祝二位馬到功成也~”三郎本來笑嘻嘻地勾搭著兒郎的肩膀想啥,不過聽到這事倒是不準備挽留了,便訕訕插了句。
“嗯~雖有佛曰,‘不可’,不過善行自有善果,善哉。而二位友皆是赤子善心,機庇佑,南無阿彌陀佛陀耶……”緣通上師躬身和目看著兒郎和胖墩道,末了一頓。旋即似是想到起了什麽,便從納衣的袖袋裏緩緩摸出一方黑漆箋盒,鄭重遞給了胖墩辰風。
胖墩楞了一下,姑且雙手接過,緣通上師便接著道:“此番難得遇見兩位施主,緣分不淺呐,老衲有一事相求——便是待得此箋上所指之時、將此箋交給所示之人。哈哈,此事交於二位施主必不麻煩,還望二位施主莫要推辭。”
“好的緣通上師,我與圖涯會保管好的。”“恩,在下羅圖涯會牢記此事。”罷,蔡三郎領著兩個孩繞過比人還高的蒿草,向山下走去。
“恩,二位施主一路平安,南無阿彌陀佛陀耶……”緣通主持立於岱廟殘垣斷瓦間合十相送。
“師傅~我去去就回~”蔡三郎回頭喊了一聲,是要把胖墩他們送到山下的鎮子去。
……
“……元華六年,大夏新皇軒轅長鳴南征北討初定,大夏中興,萬邦來朝,堪稱大夏千年僅見之盛世,舉國共尊,拜之聖皇。
外患即定,然千年之朝,其封建之製早已成為扼製發展之源根。以征伐換取的盛世,難長存焉。聖皇度之,若無本質之變革,百載之後,大夏必崩,‘國禮’或恐難存。思之慮之,唯有變法。遂聖皇欲興大改,以期變法安內。
而早作有《民主自治草擬》的京華名士蔡德衡,其見解深得聖皇讚賞。聖皇時為皇子,曾察其為人,人如其言,故青睞有加,拔為文僚。
南北征伐之年,聖皇數委重任與德衡,德恒雖為文僚,卻有文僚少有之剛正無畏,故縷縷完成重托,為聖皇平定了戰時之半壁江山。此外,德衡與聖皇更是性命之交。
戰後,德衡隻受有功之賞,不受無功之祿,且不以居功而驕。聖皇拜授其文公之爵,德衡受其號而不受其封土,聖皇從之。有司拜其上書首座之官,德衡量力乃行,聖皇慰之。
故此變法,聖皇欽定蔡文公全權參訂,無需采納任何別見。而蔡公不負重任,一年內便改進修訂出完整的、政律軍分立的,《大夏聖皇敕改政法令》。
《聖皇敕》乃完整軍、政、法之國體革令,側重篆述軍策、國務、法司三部之論。通過此革令,以期形成別於封建之製的民主之製。聖皇以為甚善,推為國之憲章……
於其中,皇室保留其最高軍事調度權與三分決策權,而由各路大帥軍師組成軍策部。軍策部擁有軍隊建設權、管理權,軍事參與權、建議權以及三分決策權。而軍策調度亦居於法司部之律法,國務部則保留剩餘三分的軍事決策權與軍隊建設許可權。
皇室保留政治建議權,原上書、中樞、門下三省合為國務部,國務部再分三院,謂之常務、參論、民議。常務院由原三省大臣暫代,參論院由政績優異的地方官員與政務國試獲資格者組成,民議院由律法認可之各行業之代表參與。而國務處理亦居於法司部之律法,軍策部則對國務部是否遵守章程舉行進行全麵監督。
皇室保留律法建議權,原六部之司合立為法司部,總理律法修訂、法律執行。法司部以原六部為分部之基礎,新增若幹分部,錄用律法國試獲資格者,名譽錄用各界大德大威之士,以期明定各行各類辨別之事。而法司執行需向國務部做定期匯報,軍策部則對法司部各司是否按律公斷進行全麵監督……
敕令即出,在聖皇陛下的威信支持下,半年內舉國上下改革大興,國體由上至下煥然一新,自此大夏擺脫封建之枷鎖,邁入了民主的新篇章。
然變法之為、民主之製,無疑把各路權貴、王爺們趕下了安樂的鸞駕,趕上了要以勞作換取報酬的‘下等弄堂’。
在此,變法才推行經年之期,便經國務部三百餘次增改。法司部則以最高的效率,引經據典、效古法今,出台了與變法要切環環相扣的嚴密法律。
加之聖皇陛下以攬亡國之淵、收先祖之土所積累起來的絕對威信,贏得了各路元帥的無條件支持。即使是軍權不增反減,各路手握重兵的元帥們也願意為聖皇陛下一興大夏。。
故而那些想鑽空子繼續擺弄權勢的權貴和王爺都被按律法辦了。剩下的都是一些野心不淺且‘明辨時勢’的——他們一麵表露願意配合變法而讓出封地與官符,一麵以被征收封地補貼下來的錢財暗養私兵……”
……